【約叁1】「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
【約叁2】「親愛的兄弟啊,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約叁3】「有弟兄來證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
【約叁4】「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 「作長老的」(1節),就是使徒約翰。他按照希臘書信的習慣,首先說明自己是誰。但卻沒有像保羅一樣寫出名字,而是自稱「作長老的」,表明收信者熟知約翰的這個稱呼。
- 「該猶」(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主」,是羅馬帝國常見的名字,新約中有好幾位「該猶」:哥林多人該猶是保羅施洗的(林前一14),樂意接待保羅和全教會(羅十六23);馬其頓人該猶與保羅一起經歷以弗所的暴動(徒十九29);特庇人該猶和保羅一起前往亞細亞(徒二十4)。主後380年的《使徒憲典 Apostolic Constitutions》記載(卷7第4章46節),使徒約翰按立了一位該猶擔任別迦摩教會的第一任監督。
- 「就是我誠心所愛的」(1節),可譯為「就是我在真理中所愛的」(新譯本,英文ESV譯本)。
- 「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2節),這句話意味深長:
- 「願 euchomai」也可譯為「祈求」(英文ESV譯本),原文既可譯為「求」(徒二十六29;林後十三7;雅五16)、也譯為「盼望」(徒二十七29;羅九3)
- 「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是一個祝願,也是當時書信中常用的問候語。但「靈魂興盛」卻不是祝願,而是弟兄們所見證的事實,因為他「按真理而行」(3節),活出了「心里存的真理」(3節)。
- 「凡事興盛」,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的各個方面的順利。一個屬靈的人也可以享受生活(傳三12-13;五18;八15),一個苦待己身的人不一定屬靈(西二23)。主耶穌也教導我們為「日用的飲食」(太六11)禱告,關鍵是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六33)。為工作、事業禱告也可以很屬靈,重要的是讓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無論做什麽,都要從心里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
- 該猶的「靈魂興盛」,但經濟和身體可能不太好,所以約翰祝願他「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成功神學根據這節經文,認定信徒只要愛神,必然會得著健康、成功和財富;但約翰的祝願卻表明一個「靈魂興盛」的人未必會事業成功、身體健康。
- 今天,許多人關心「凡事興盛,身體健壯」,往往多於「靈魂興盛」。因此,我們的禱告應當小心,當我們祈求事業、健康與靈魂的光景相稱時,會不會馬上就會病倒了呢?
- 「有弟兄」(3節)原文是覆數,指該猶接待過的福音使者(5節),他們見證了該猶「心里存的真理」和「愛」(6節)。該猶「靈魂興盛」的表現,是在愛中「按真理而行」(3節),又在真理中愛人如己(6節)。
- 「我的兒女們」(4節),是年老的使徒約翰對信徒的昵稱(約壹二1)。有些人最大的喜樂,是信主、受洗或事奉的人數增加;而使徒約翰最大的喜樂,卻是信徒的生命成長、能「按真理而行」(4節)。神的兒女順服神、「按真理而行」,是神最大的喜樂(撒上十五22),也應該是神仆人最大的喜樂。
【約叁5】「親愛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約叁6】「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
【約叁7】「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
【約叁8】「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
- 5-8節的主題是「用愛心行真理的人」。
- 5b可譯為「你對弟兄,特別是對作客旅的弟兄所做的都是忠誠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指該猶不但對本地的弟兄有愛心,也遵行主耶穌(太十40-42)和使徒的教訓(羅十二13;提前五9;彼前四9;來十三2),樂意接待那些「為主的名出外」(7節)的弟兄。這是對主的「忠心」、也是教會領袖的基本素質(提前三2;多一8)。當時正是羅馬帝國逼迫信徒的時候,也是各種異端逐漸侵擾教會的時期。該猶不顧環境的難處,熱心接待福音的使者,表明他的愛心與所信的真理相稱。
- 6b可譯為「你若以對得起神的方式,為他們送行就好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指像接待主一樣接待主的福音使者,供應他們前往下一站的所需(羅十五24;林前十六6、11;林後一16)。
- 8b可譯為「好讓我們與他們在真理上成為同工」(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信徒接待「作客旅之弟兄」,有三個理由:
- 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所以我們應該尊重作主使者的弟兄,因為主耶穌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十40)。
- 他們「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7節),「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8a)。「外邦人」特指未信主的人,因為「該猶」(1節)、「丟特腓」(9節)和「低米丟」(12節)都是外邦人。當時,羅馬的道路上充斥著各種外邦宗教的募捐者,有段敘利亞碑文(Inscription from Kefr-Huar in Syria)提到,一位外邦女神的募捐者,一次討錢之旅從未少於七十袋金錢。一些假師傅打著基督的名義,「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但真正的福音使者卻不會接受未信者的資助,免得被人誤解傳福音的動機(林後十二16-18),把福音當作廉價的智慧。今天,基督徒應該樂善好施,但更應該支持宣教的工人;因為世界不會支持他們,他們也不期待世界的支持,而大使命卻是每個信徒的天職(太二十八18-21)。
- 信徒和教會如果接待或支持「那迷惑人、敵基督的」(約貳7)假師傅,「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1);相反,信徒和教會若是接待和供應「為主的名出外」的福音使者,就是用愛心「與他們在真理上成為同工」。大使命不但需要前往遠方的宣教士,也需要在本地支持他們、接待他們的「同工」。「同工」乃是一種特權,使那些不能離開自己的地方、不能放下自己的工作的人,也可以借著支持和禱告,與宣教士一起實踐大使命。當神賜下掠物的時候,「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撒上三十24)。又如主耶穌所說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太十41)。
【約叁9】「我曾略略地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約叁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
- 9-10節的主題是「無視真理、沒有愛心的人」。
- 第9節可譯為「我曾寫過一些東西給教會,但那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承認我們的權柄」(英文ESV譯本)。「丟特腓」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朱庇特神所滋養的」,可能是當地教會的領袖之一。他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不但挑戰使徒的權柄,而且既無視真理、也沒有愛心,行為逐步升級:
- 拒絕使徒寫給教會的信,不順服真理(9節);
- 惡意中傷使徒,毀謗真理(10節);
- 禁止別人接待使徒的信使,沒有愛心(10節);
- 將接待使徒信使的人趕出教會,制造仇恨(10節)。
- 丟特腓不承認使徒的權柄,就是不順服真理的權柄,所以使徒約翰準備親自前往處理,當眾「提說他所行的事」(10節)。
- 教會唯一的元首是基督(弗四15;西二19),既不是領袖、也不是政府,教會領袖的職分是服事人的崗位、而不是榮耀人的地位,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仆人」(可十44),「你們里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二十而26)。
- 該猶是一位仆人式的領袖,他行真理(3節)、愛弟兄(6節),正如主自己設立的仆人榜樣(約十三3-5)。
- 丟特腓卻是「好為首的」,他愛自己過於愛真理,為了私利「轄制所托付」(彼前五3)的羊群,竊取了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的地位,把自己的意見看得比使徒的教訓更加重要。
- 在今天的教會中,自告奮勇的領袖,往往在真理和愛心上都出現問題,成為「好為首的丟特腓」;只有蒙神呼召的仆人,才能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成為真理和愛心全備的該猶:
- 一方面,天然人總是享受作領袖的感覺,很容易把教會當作自己的私域,不容外人染指,把轄制會眾當作看守群羊、把建造巴別塔當作獨立自主。
- 另一方面,懶惰者都會習慣跟從超級巨星。如果有一位領袖博學多才、能言善道、事奉得力、成效卓著,很快就會被人追捧,難免自我膨脹。
【約叁11】「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
【約叁12】「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 11-12節的主題是「有真理為愛作證的人」。
- 約翰一面責備丟特腓,一面推薦低米丟,鼓勵該猶「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11節)。神不會讓我們在屬靈的路上躑躅獨行,總會賜下肢體彼此扶持。
- 「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11節),這是《約翰壹書》所教導的原則(約壹二3-4),實際上是質疑丟特腓是否是屬乎神的真信徒,因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祂」(約壹三6),「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三6)。
- 12節可譯為「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為他作證,真理本身也為他作證。我們也為他作證,你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低米丟」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屬於低米特神的」,他可能是本信的信使。主後380年的《使徒憲典 Apostolic Constitutions》記載(卷7第4章46節),使徒約翰按立了一位低米丟擔任非拉鐵非教會的第一任監督。並不是低米丟給真理作見證,而是「真理本身」給低米丟的愛心作見證。人並不是善惡的標準,真理才是評估低米丟是否行善的標準。
【約叁13】「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
【約叁14】「但盼望快快地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約叁15】「願你平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請你替我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
- 13-15節是問安。
- 本信寫到這里,已經寫到當時一張蒲草紙的尾端(約貳12),所以約翰就不再繼續了。他比較喜歡「當面談論」(14節),而不是寫信。只有面對面的交通,才能避免誤解,深入地探討真理、實際地彼此相愛。
- 「願你平安」(15節),是希伯來式的問安語,主耶穌在覆活之後賦予它新的意義(約二十19、21、26)。在該猶的教會中有丟特腓在興風作浪,所以這個問安尤其合適。
- 新約的信徒之間通常互稱「弟兄姊妹」,但有時也互稱「朋友」(徒二十七3),正如主耶穌稱門徒為祂的「朋友」(約十五13-15)。新約書信中只有此處用「朋友」來稱呼信徒。
- 「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15節),意思是「一個一個地問安」。一個教會或團契應當足夠小,小到每個人都能互相叫得出名字,正如我們的大牧者是「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十3)。
《約翰叁書》背景
《約翰叁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約翰的第三封信 Third Epistle of John」。《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 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 Catholic Epistles」,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
《約翰貳書、叁書》是新約中最短的兩卷書信,《貳書》有二百四十五個希臘詞,《叁書》有二百一十九個希臘詞,都可以寫在當時的一張蒲草紙上。教會傳統認為,本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可能於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寫了這兩封信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把《約翰壹書》關於真理和愛心的教導應用到具體的實踐上。本信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問候(1-4節);
- B. 用愛心行真理的人(5-8節);
- C. 無視真理、沒有愛心的人(9-10節);
- B1. 有真理為愛作證的人(11-12節);
- A1. 問安(13-15節)。
主前30年,屋大維消滅埃及托勒密王朝,結束了羅馬內戰,統治了整個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區。羅馬帝國法制相對公正嚴明,境內常年太平、治安良好,水陸交通通暢,羅馬大道和通用的希臘語把廣大的疆域連為一體,使各族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自由貿易,進入二百年相對繁榮的「羅馬治世 Pax Romana」時期。在這段時期,普通人外出旅行比從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紀能夠迅速傳播。
由於當時的旅店很少,名聲很差,所以信徒旅行時,通常都會找當地的信徒接待。但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有時也會被人濫用、甚至被異端利用。因此,第一世紀的教會規範手冊《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規定:
- 路過的使徒只能住一天,如有需要,可以住兩天;若是住上三天,他就是假先知(11章5節)。
- 使徒離開時,除了夠他食用到當晚投宿別處的食物之外,不可帶走任何東西;若是索要金錢,他就是假先知(11章6節)。
- 若有人藉著聖靈索要金錢或別的東西,不要聽從他;但若是為他人的需要而叫人施舍,就不應論斷他(11章12節)。
- 一般旅行的信徒最多只能逗留兩天,如有必要,可以住三天(12章2節)。如果他要住下來,就要自食其力、不可遊手好閒,他若不願意這樣做,就是利用基督了(12章3-5節)。
我們必須把《約翰貳書》和《約翰叁書》放在一起讀,才能對真理和愛心有平衡的認識:前者提醒謹防異端(約貳7),後者支持廣傳福音(約叁8);前者反對教會太開放(約貳10),後者責備教會太狹隘(約叁10);前者警告不要接待假師傅(約貳10),後者鼓勵接待福音使者(約叁6);前者告誡不要與假師傅在惡行上有分(約貳11),後者要求與福音使者在真理上同工(約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