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七1】「城墻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尼七2】「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神過於眾人。」
【尼七3】「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
- 「安了門扇」(1節),原文是覆數,指所有城門的門扇都安好了。
- 「哈拿尼」(2節)就是當初把耶路撒冷的壞消息帶給尼希米的人(一2)
- 「營樓」(2節),可能指「屬殿營樓」(二8),也就是「哈楠業樓」(三1)。
- 「宰官」(2節),原文是「管理人、領袖」。
- 「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神過於眾人」(2節),當一些糊塗人與仇敵還割舍不斷的時候(六17-19),耶路撒冷尤其需要有這樣「忠信、敬畏神」的人來看守。
- 古代的城門通常在日出開啟,現在要等到「太陽上升」(3節),是為了防備敵人拂曉襲擊。「人尚看守的時候」(3節),指在日落之前。城門晚開早關,說明仇敵在周圍虎視眈眈,但許多糊塗人卻因為屬地感情的捆綁,還在「說多比雅的善行」(六19)。
- 城墻的重建,是恢覆耶路撒冷的第一步。神借著地上的耶路撒冷,預表那永世里「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也就是教會;而在「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從天而降」(啟二十一2)之前,地上的屬靈爭戰絕不會停止。因此,絕不是修好城墻就會萬事大吉,還需要警醒看守,對外防備仇敵、對內堵住破口(六17-19)。教會的建造也是如此,我們絕不能在一次事工、一次奮興以後就松懈下來,而要越得勝、越要警醒。只有把每一次的得勝,都當作新的爭戰的開始,才能「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六13)。
- 尼希米不但安排人看守城門,也「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3節)。今天,教會的大門是敞開的,但靈里的「城門」(3節)卻要警醒看守,「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更要「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3節),信徒全體都「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四7)。一定「有些人偷著進來」(猶4),「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約十10);所以教會必須全民皆兵、「循規蹈矩」(西二5),才能成為「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二3)。
【尼七4】「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 此時第一批百姓已經回歸九十多年,聖殿也已重建七十多年,但耶路撒冷城里的大部分地方還是一片廢墟,「房屋還沒有建造」(4節)。耶路撒冷在尼希米回歸之前剛「遭大難」(一3),許多居民可能已經逃到其他地方避難。
- 一個在地上見證神的聖城,不但外面要建造得「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詩一百二十二3),里面也要「城中平安、宮內興旺」(詩一百二十二7)。重建的城墻還不能見證神的豐盛,警醒看守也不是最終的目的,城里還要充滿房屋和居民,因為神說:「我的城邑必再豐盛發達」(亞一17)。因此,「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4節),還不是完整的恢覆。同樣,教會若只有熱鬧的事工、善良的會友、警惕的同工,里面卻沒有基督的豐盛和平安,也不是真正的屬靈覆興;「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里面居住」(西一19),好讓我們「在祂里面也得了豐盛」(西二10),「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尼七5】「我的神感動我心,招聚貴胄、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著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著:」
【尼七6】「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尼七7】「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
- 被擄者從巴比倫到耶路撒冷,可能先沿著幼發拉底河向西北走到哈蘭附近,然後順著沿海大道轉往西南,全程大約一千六百公里,通常要走四個月(拉七8),並非所有的人都有信心、有體力踏上這段艱苦的旅程。所以神照著祂的時間,分三次讓「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人」(拉一5)歸回耶路撒冷:
- 第一批余民於「波斯王古列元年」(拉一1)、即主前538年,跟隨所羅巴伯歸回重建聖殿;
- 過了80年,第二批余民於「亞達薛西王第七年」(拉七1)、即主前458年,跟隨以斯拉歸回重建百姓;
- 又過了13年,第三批余民於「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二1)、即主前445年,跟隨尼希米歸回重建城墻。
- 「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5節),就是九十多年前第一批跟隨所羅巴伯回歸百姓的名單,與拉二1-70大同小異,但尼希米卻幾乎重抄了一遍(6-73節)。因為神「感動」(5節)他的心,在安排百姓進住耶路撒冷的時候,「要照家譜計算」(5節),顯明神恢覆的原則。這里沒有數算第二、三批回歸百姓的名單,可能因為他們最近剛回歸不久,家譜比較清楚。
【尼七8】「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尼七9】「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尼七10】「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尼七11】「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尼七12】「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尼七13】「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尼七14】「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尼七15】「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尼七16】「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尼七17】「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尼七18】「亞多尼幹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尼七19】「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尼七20】「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尼七21】「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尼七22】「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尼七23】「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尼七24】「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尼七25】「基遍人九十五名;」
【尼七26】「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尼七27】「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尼七28】「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尼七29】「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尼七30】「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尼七31】「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尼七32】「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尼七33】「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尼七34】「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尼七35】「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尼七36】「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尼七37】「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尼七38】「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8-38節的名單與拉二3-35基本相同,但三分之一的數字有出入(10節和拉二5,11節和拉二6,13節和拉二8,15節和拉二10,16節和拉二11,18節和拉二13,20節和拉二15,22節和拉二19,23節和拉二17,26節和拉二21-22,32節和拉二28,37節和拉二33,沒有拉二30),可能後來重新數點、做了校正。
【尼七39】「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尼七40】「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尼七41】「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尼七42】「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39-42節的名單與拉二36-39完全相同。
【尼七43】「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尼七44】「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尼七45】「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43-45節的名單與拉二40-42基本相同,但三分之二的數字有出入(44節和拉二41,45節和拉二42),可能後來重新數點、做了校正。
【尼七46】「尼提寧(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尼七47】「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尼七48】「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尼七49】「哈難的子孫、基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尼七50】「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尼七51】「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尼七52】「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尼七53】「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尼七54】「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尼七55】「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尼七56】「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尼七57】「所羅門仆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尼七58】「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尼七59】「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尼七60】「尼提寧和所羅門仆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46-60節的名單與拉二43-58完全相同。
【尼七61】「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尼七62】「他們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尼七63】「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尼七64】「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準供祭司的職任。」
【尼七65】「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61-65節的名單與拉二59-63基本相同,但數字有出入(62節和拉二60),可能後來重新數點、做了校正。
【尼七66】「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尼七67】「此外,還有他們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尼七68】「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尼七69】「駱駝四百三十五只,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66-69節的名單與拉二64-67基本相同。會眾的總數相同(66節和拉二64),但「歌唱的男女」的數目(67節)有出入,可能後來重新數點、做了校正。
【尼七70】「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尼七71】「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尼七72】「其余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0-72節的清單與拉二68-69不同,很可能《以斯拉記》所記錄的是建殿之前的奉獻,《尼希米記》所記錄的是聖殿建成之後的奉獻。
【尼七73】「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 「耶和華啊,誰能寄居禰的帳幕.誰能住在禰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里說實話的人」(詩十五1-2)。利未人雖然不多(43-45節),但不能讓誰都濫竽充數、勉強事奉;耶路撒冷城中的居民雖然稀少,但不能把誰都拉進聖城、充裝門面。生命的原則是嚴肅的,「要照家譜計算」(5節)——沒有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生命的,就不能承受應許;沒有利未生命的,就不能參與事奉;沒有亞倫生命的,就不能擔任祭司。教會的事奉也是如此,絕不能只重視工作,卻忽略生命。教會若只注重才能、勢力,卻允許沒有重生的人參與事奉、生命軟弱的人挑起大梁,這樣的「建造」只是草木禾稭、金玉其外的「裝修裱糊」,經不起火的試驗(林前三12-13)。
-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一再羅列第一批回歸百姓的名單,表明在神的心目中非常重要:這名單一面表明百姓是活在神所帶領的第二次出埃及(賽四十三14-17;四十八20-21)的旨意中,一面表明重建的根基是揀選和生命。正如在第一次出埃及的時候,神兩次數點百姓(民一2;二十六2),生命不清楚的人,既不可參與爭戰,也不可承受產業。第二次出埃及的時候,神也照樣兩次數點百姓(七6-73;拉二1-70),生命不清楚的人,既不可參與重建,也不可住進聖城(亞八8)。今天,只有真正重生得救、有神兒子生命的人,才能「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而且「論到錫安,必說:這一個、那一個都生在其中,而且至高者必親自堅立這城。當耶和華記錄萬民的時候,祂要點出這一個生在那里」(詩八十七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