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九1】「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尼九2】「以色列人(人:原文是種類)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尼九3】「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
【尼九4】「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台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
【尼九5】「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永世無盡。耶和華啊,禰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
- 「這月二十四日」(1節),是住棚節第八日嚴肅會(八18;利二十三36)之後兩天。以斯拉在吹角節宣讀律法(八2),住棚節七天教導律法(八18),使百姓對神的話語有了全面的認識。他們認真讀經所結的果子,是「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1節),在神面前「認罪」(3節)、「敬拜」(3節)、「哀求」(4節)、「稱頌」(5節),並在神面前立約(38節)。今天,我們若只能從神的話語中找到安慰、鼓勵、體恤或對別人的批評,卻沒有「身穿麻衣,頭蒙灰塵」的紮心感覺,就不是對神話語的正確反應;只是表明我們還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用聖經解決人的問題,卻不想明白、遵行神的旨意。
- 以色列人可以和外邦人一起守住棚節(申十六14),但此時他們所認的是神百姓的罪,所以「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2節),表明自己願意分別為聖,「與萬民有分別」(利二十26)。
- 「那日的四分之一」(3節),大約是三個小時。三個小時的讀經,引出了三個小時的認罪和敬拜,6-37節禱告的內容完全是按照聖經的順序。雖然這些卑微的百姓只是波斯帝國的奴仆(36節),耶路撒冷也百廢待興、四面仇敵環伺,但他們在靈里所看見的神的榮耀,卻使他們超越了地上短暫的榮辱興衰,心思被提升到「天上的天」(6節),眼界被開闊到「永世無盡」(5節)。
- 「利未人的台上」(4節),原文是單數,可能指以斯拉宣讀律法書的木台(八4)。
- 百姓在神面前「刻苦己心」(利二十三27),本來是七月十日贖罪日的事,但那時百姓還不夠認識律法。百姓在七月一日吹角節聽到律法書以後的「悲哀哭泣」(八9),很可能只是肉體情緒的宣泄,並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所以尼希米和以斯拉要求他們「不要作聲,也不要憂愁」(八11),而要「大大快樂」(八12)、享用恩典。在七月十五日住棚節期間,「眾人守節七日」(八18),天天接受神話語的光照,才真正明白了神恢覆的心意。所以他們不但沒有停留在聖殿和城墻的重建上,也沒有停留在「按律法而行」(拉十3)上,而是進入更深的恢覆——「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2節)、立志脫離自己的肉體(38節)。這樣的「認罪」才是真實、徹底的,這樣的重建才是神「回到耶路撒冷,仍施憐憫」(亞一16)的目的。
- 今天,我們很容易被熱淚盈眶的感情沖動迷惑,教會很容易被興奮煽情的布道方法吸引,以為一時的「悲哀哭泣」就是聖靈的感動,卻忽略了「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結果造成許多沒有重生得救,卻安於現狀、自欺欺人的掛名信徒。真正的認罪悔改,絕不是建立在人的肉體情緒上,而是建立在神話語的基礎之上,建立在聖靈的光照之下;而真正的「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一定會給我們留下足夠的時間去謹慎試驗(約壹四1),也一定讓我們「厭惡自己」(伯四十二6;結二十43)、拒絕自己(太十六24),「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加五24)。
【尼九6】「『禰,惟獨禰是耶和華!禰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禰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禰。」
【尼九7】「禰是耶和華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尼九8】「禰見他在禰面前心里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禰的話,因為禰是公義的。」
- 6-9節,是從神的創造大工說到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引自《創世記》和《出埃及記》。
- 「天上的天」(6節),是用覆數的形式來表達「最高級」,也就是「最高的天」。
- 「誠實」(8節),原文是「確認、忠心」,指亞伯拉罕的信心。
- 「惟獨禰是耶和華」(6節),這是屬神的百姓最重要的信仰宣告(申六4;出二十3)。我們所信的獨一真神,是創造的神(6節)、也是護理的神(6節),是揀選的神(7節)、也是立約的神(8、13-14節),是救贖的神(9節)、也是審判的神(10節),是供應的神(15節)、也是管教的神(27節)。在波斯帝國多神主義的環境里,回轉的百姓首先宣告「惟獨禰是耶和華」,從重新認識神的所是、所作開始,承認人的「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領會神的應許和救贖,進入里面更深的恢覆。
- 6-37節的禱告是一個交錯平行結構:
- A. 神賜下應許(6-8節);
- B. 神領百姓出埃及,脫離了世界的轄制(9-12節)
- C. 神借著摩西賜給百姓律法(13-15節);
- D. 百姓行事狂傲,神卻樂意饒恕(16-18節);
- E. 神信守應許,使百姓屬靈和物質都一無所缺(19-21節);
- E1. 神信守應許,使百姓得了應許之地各樣美物(22-25節);
- D1. 百姓行事狂傲,神卻不斷拯救(26-29節);
- C1. 神借眾先知勸戒百姓回轉(29-31節);
- B1. 百姓不肯順服神,落入了世界的轄制(32-35節);
- A1. 百姓在應許之地作了奴仆(36-37節)。
【尼九9】「『禰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尼九10】「就施行神跡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仆,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禰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因為禰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
【尼九11】「禰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幹地,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
【尼九12】「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尼九13】「禰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尼九14】「又使他們知道禰的安息聖日,並借禰仆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尼九15】「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饑,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又吩咐他們進去得禰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 9-15節,是從出埃及說到曠野飄流,引自《出埃及記》、《利未記》和《民數記》。
- 神「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15節),是神應許賜給百姓的產業(出六8),但主權卻是屬於神的;所以律法規定「地不可永賣」(利二十五23),因為百姓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同樣,世上的強權,無論是亞述、巴比倫還是波斯,也都是應許之地的匆匆過客。因此,無論百姓被分散到何方,都有回歸的盼望,因為地的主人是神,祂早已應許「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里將你招聚回來。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申三十4-5)。
【尼九16】「『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禰的誡命;」
【尼九17】「不肯順從,也不記念禰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竟硬著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但禰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並不丟棄他們。」
【尼九18】「他們雖然鑄了一只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因而大大惹動禰的怒氣;」
【尼九19】「禰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尼九20】「禰也賜下禰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尼九21】「在曠野四十年,禰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
【尼九22】「並且禰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尼九23】「禰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禰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
【尼九24】「這樣,他們進去得了那地,禰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里,讓他們任意而待。」
【尼九25】「他們得了堅固的城邑、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因禰的大恩,心中快樂。」
- 16-25節,是從曠野飄流說到進入迦南,引自《民數記》、《申命記》和《約書亞記》。
- 「硬著頸項」(16節),是形容人桀驁不馴,如同牲畜不聽主人的使喚。從百姓在西奈山敬拜金牛犢開始,這個詞就被神用來描述以色列人的不信和悖逆(出三十二29;三十三3、5)。
- 「吃而得飽,身體肥胖」(25節),是引自摩西的警告(申三十一20),預示百姓很快就會忘恩負義、背棄聖約。
- 這個禱告首先承認了人的「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不但承認列祖「行事狂傲,硬著頸項」(16節)、「不肯順從」(17節)、「居心背逆」(17節),也承認「我們所做的是邪惡」(33節)。這個禱告也承認神「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並不丟棄他們」(17節),雖然人已經「全然敗壞」,但信實守約的神不但滿足百姓靈里最深的需要(20節),而且讓百姓的生活「一無所缺」(21節)。
- 人犯罪的實際,就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用人造的偶像來代替神,用人的主意來代替神的法則。金牛犢是百姓犯罪的高峰(18節),他們的子孫後代也不斷重蹈覆轍。但信實守約的「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19),「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百零三14),祂的救贖計劃絕不會建立在人不可靠的敬虔和努力上,而是祂「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八24)。所以無論百姓怎樣墮落、悖逆、健忘、負恩,神「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19節),把百姓帶往祂救贖計劃中的安息之地。因此,這樣一幫不知感恩的百姓,最後竟然還能進入他們不配的「得為業之地」(23節),里面「充滿各樣美物」(25節),這正是「罪在哪里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0)。
【尼九26】「『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禰,將禰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禰的眾先知,大大惹動禰的怒氣。」
【尼九27】「所以禰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禰,禰就從天上垂聽,照禰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尼九28】「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禰面前行惡,所以禰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禰,禰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禰的憐憫拯救他們。」
【尼九29】「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禰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禰的誡命,幹犯禰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尼九30】「但禰多年寬容他們,又用禰的靈借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禰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尼九31】「然而禰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禰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 26-31節,是從士師時代一直說到北國滅亡之前,引自《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
- 「禰多年寬容他們」(30節),指神寬容北國二百多年,北國所有的王都是悖逆神的;神也寬容南國三百多年,南國諸王中也有許多敬拜偶像的。
- 「禰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30節),指神先是允許亞述擄走了北國,後來又允許巴比倫擄走了南國。
- 埃及人「行事狂傲」(10節),結果受到審判;百姓並不比埃及人更好,也是「行事狂傲」(16、29節),但神卻「多年寬容他們」(30節),還是沒有放棄管教和挽回。因為,若不是神的揀選,全世界就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得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 這段禱告用了兩個「然而」(26、31節)和兩個「但」(28、30節),凸顯出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賽五十五9)。一方面,無論神怎樣施恩憐憫,「然而」(26節)百姓還是背叛神、棄絕律法,殺害勸他們歸向神的眾先知(26節);無論有多少慘痛的前車之鑒,「但」(28節)百姓還是無法脫離「犯罪、管教、哀求、拯救、繼續犯罪」的循環(27-30節)。另一方面,無論亞當的後裔怎樣可惡、可恨、可憐,「但」(30節)神還是「多年寬容他們」(30節);無論人怎樣不肯聽從神,「然而」(31節)神還是「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31節)。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31節),祂允許選民不斷經歷失敗,又不斷用管教來挽回他們,就是為了讓我們認識到,亞當的後裔實在已經「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即使有短暫的回轉、敬虔,卻連幾代、幾十年都沒有辦法維持,怎麽可能活在「永世無盡」(5節)的天國里呢?因此,我們不得不承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尼九32】「『我們的神啊,禰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禰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禰不要以為小。」
【尼九33】「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禰卻是公義的;因禰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尼九34】「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禰的律法,不聽從禰的誡命和禰警戒他們的話。」
【尼九35】「他們在本國里沾禰大恩的時候,在禰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禰,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尼九36】「我們現今作了奴仆;至於禰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仆!」
【尼九37】「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禰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 32-37節,是從北國滅亡一直說到百姓現在的光景,引自《列王紀》。
- 「亞述列王的時候」(32節),指北國滅亡前後的歷史。
- 「求禰不要以為小」(32節),意思是求神憐憫、重視。
- 「許多出產歸了列王」(37節),包括向亞述、巴比倫和波斯帝國的進貢和納稅。
- 「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37節),指為列王服役。
- 「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仆」(36節),指神從埃及救贖得自由的百姓,卻在神賜的應許之地「作了奴仆」,被外邦列王轄制。這不是訴苦、也不是自憐,而是認罪,因為他們心里明亮,知道外邦列王都是神「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37節)。因此,雖然聖殿和城墻都已經重建,但百姓並沒有以為滿足,因為他們仍在「苦難」(32節)之中、「遭了大難」(37節),神榮耀的見證還沒有完全恢覆。所以他們決定在神面前立約(38節),立志讓神的見證得著真實的彰顯。
- 聖經中的救恩歷史,使百姓里面有了更深的恢覆:他們不但重新認識了神,也重新認識了自己;不但承認神始終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31節),也毫無保留地承認「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禰卻是公義的;因禰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33節)。因著神話語的光照,百姓沒有找出種種借口,把責任推到犯罪者的身上,而是真實地認罪悔改、徹底拒絕自己。因此,他們並沒有把自己和犯罪的列祖分開,而是承認「我們所做的是邪惡」(33節),承認自己也會和列祖一樣犯罪。
- 今天,我們的認罪常常只顧自己,以為其他肢體、教會和時代的罪,不但與我們無關,而且是我們批評的對象。但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別人的罪、歷史上的罪,只要環境一來,我們也會重蹈覆轍。因此,我們不但要為自己個別的罪行認罪,也要為我們共同的罪性認罪。神讓我們看到肢體的軟弱和歷史的失敗,不是讓我們指指點點、自以為義,而是讓我們看到自己也是一樣的罪人,也會陷入一樣的軟弱失敗,因此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四7),隨時尋求神保守和赦免:「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里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尼九38】「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 第38節中的「確實的約 אֲמָנָה/am·ä·nä’」,原文只在《尼希米記》里用過兩次(九38;十一23)。這個詞的意思是「信心、確信、一定」,字根就是第8節中亞伯拉罕的「誠實 אָמַן/ä·man’」,兩個詞讀音、意義都相似。這個特殊的用法提醒讀者,百姓在神面前「立確實的約」(38節),乃是效法亞伯拉罕「心里誠實」(8節)的信心;因為「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9)。
- 「簽了名」(38節),原文是「蓋了章」,表示使立約文件生效。認罪悔改並不能代替順服,順服也不能代替認罪悔改;但真實的認罪悔改,一定會帶出順服。因此,百姓認罪悔改的結果,是在神面前立約,表明順服律法的心志。這是一群從失敗中走出來的百姓,人只有經歷了失敗,才能透徹地領會到:若要完全恢覆神見證人的地位,不在應許之地繼續作奴仆(36節),就要絕對地順服神的權柄。
- 正如人的失敗並不能在神的應許之上減少什麽,人的立約也不能在神的救恩之外加添什麽,但卻能保守自己在恩典中的地位。同樣,每一個得著白白救恩的新約信徒,雖然「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但若連「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提後三12)的心志都沒有,就不可能「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