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上十一1】「以色列眾人聚集到希伯侖見大衛,說:『我們原是你的骨肉。」
【代上十一2】「從前掃羅作王的時候,率領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耶和華——你的神也曾應許你說:“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
【代上十一3】「於是以色列的長老都來到希伯侖見大衛王。大衛在希伯侖耶和華面前與他們立約,他們就膏大衛作以色列的王,是照耶和華借撒母耳所說的話。」
- 「照耶和華借撒母耳所說的話」(3節),指神在幾十年前就已經派撒母耳膏立大衛為王。「以色列眾人」(1節)早就知道神已經揀選大衛(2節),也願意接受大衛作王(撒下三17),但卻不得不附從押尼珥擁立掃羅家。現在神讓百姓清楚地看見神的安排,就是「大衛家日見強盛,掃羅家日見衰弱」(撒下三1)。當他們認識到前面只有一條出路的時候,才能甘心樂意地接受神的受膏者為王。這也是我們生命成長的經歷:每個信徒都知道應該接受基督為王,但卻不得不「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人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努力來「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但神借著十字架不斷地對付我們,讓我們里面的舊人「日見衰弱」、新人「日見強盛」。當我們認識到「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的時候,才能甘心樂意地接受基督為王。
- 大衛作王,既不是倚靠個別權貴或者投機分子的擁立,也不是倚靠內戰,而是神感動「以色列的長老都來到希伯侖見大衛王」(3節),並有各支派的勇士同心「要照耶和華的話,將掃羅的國位歸與大衛」(十二23)。雖然中間經過了許多波折、誤解,但百姓最終還是同心合意地擁立大衛,正顯明大衛作王是神的作為,因為「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 大衛一生曾經三次受膏:第一次撒母耳在伯利恒膏他作神百姓的王(撒上十六13),第二次是猶大支派在希伯侖膏他「作猶大家的王」(撒下二4),第三次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長老在希伯侖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大衛「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在位四十年」(撒下五4),大約是主前1010-970年。
- 受膏的儀式,是將膏油倒在人的頭上。在舊約中只有三種職分需要受膏:祭司、君王和先知。古埃及的傳統,是法老膏立其臣子和諸侯(Vassal Kings),象征他們是作為法老的仆人、管理法老的產業;撒母耳膏大衛,也是象征將他分別為聖歸與神,作為神的仆人、成為管理神產業的君。古代赫人的傳統,則是百姓膏立君王,象征接受君王的統治;而「以色列的長老」膏大衛,也是象征接受大衛的統治。
- 本書對大衛的記載,直接從他受膏做全以色列的王開始,根本不提《撒母耳記》中詳述的大衛的出身、與歌利亞戰鬥、在宮中事奉、被掃羅追趕、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半等曲折的過程。因為《歷代志》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學習大衛生命的成長過程,而是讓我們看到神在歷史中的工作:時候到了,神就讓大衛坐在寶座上,顯明神所要的國度——國度的第一個要素是神的百姓,就是「我的民以色列」(2節);第二個要素是合神心意的王,就是「以色列的君」(2節)。
【代上十一4】「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到了耶路撒冷,就是耶布斯;那時耶布斯人住在那里。」
【代上十一5】「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決不能進這地方。』然而大衛攻取錫安的保障,就是大衛的城。」
- 本書特地把「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撒下五6)改為「大衛和以色列眾人」(4節),以強調大衛是十二支派的王。
- 「希伯侖」(1節)屬於猶大支派,離北方的支派比較遠,因此,大衛需要一個更理想的首都,促進神百姓的合一。而「耶路撒冷」(4節)位於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的邊界上,雖然被分給了便雅憫支派(書十八28),但便雅憫和猶大支派都沒能攻取它(書十五63;士一21),此時還在耶布斯人的手中。這城超越了支派之間的競爭,不屬於任何支派,只屬於神。
- 「耶路撒冷」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就已經是一座王城(創十四17-19),水源充足,居高臨下,東、南、西三面都有山谷作屏障,易守難攻。因此,雖然以色列人已經進入迦南幾百年,但耶布斯人還是牢牢占據著耶路撒冷(書十五63)。耶路撒冷位於從約旦河東經耶利哥通往沿海大道的東西大道之側,又在從別是巴穿越中央山地通往北方的南北大道之旁,位置十分關鍵。大衛如果要完全取得應許之地,首先也應當攻取耶路撒冷。
- 「錫安」(5節)原指耶路撒冷城南面的山丘,後來被用來代稱整個耶路撒冷城,聖殿所在的摩利亞山也被稱為錫安山。「錫安的保障」(5節)意思是「錫安的要塞」,被大衛攻取後,被改名為「大衛的城」(5節)。
- 國度的第三個要素是「耶路撒冷」。大衛一坐上以色列的寶座,耶路撒冷就被攻取了,因為神要揀選這個不屬於任何支派的耶路撒冷,作為立祂名的地方(王上十一36)。「耶路撒冷」在神救贖的計劃里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地方,是神選擇為立祂名的居所(申十二5)、將來聖殿的所在地,是大衛國度的首都,也是基督在千年國度的統治中心(啟二十9)。在新天新地里,神將在「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2)與人同住、直到永遠。
【代上十一6】「大衛說:『誰先攻打耶布斯人,必作首領元帥。』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先上去,就作了元帥。」
【代上十一7】「大衛住在保障里,所以那保障叫作大衛城。」
【代上十一8】「大衛又從米羅起,四圍建築城墻,其余的是約押修理。」
【代上十一9】「大衛日見強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
-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6節)是大衛的外甥,他從耶布斯人的秘密水道(撒下五8)攻進耶路撒冷。
- 「保障」(7節)就是「錫安的保障」(5節),被大衛攻取後改名為「大衛城」(7節),成為以色列的首都。
- 「米羅」(8節)的意思是「壁壘、土墩」,可能是大衛城斜坡上的護土坡。
- 耶路撒冷離掃羅的京城基比亞只有6公里,但掃羅做王四十年都不能占領它。而大衛之所以能攻取耶路撒冷,不是因為他的能力比掃羅更強,是因為「神與他同在」(9節)。神揀選大衛為王,並沒有撇下大衛獨自努力奮鬥,而是一直「與他同在」。神國度的建立,從頭到尾都是神在做工;當大衛毫無保留地順服神、倚靠神的時候,神的能力和權柄就在他身上顯明出來,讓他「日見強盛」(9節)。
【代上十一10】「以下記錄跟隨大衛勇士的首領,就是奮勇幫助他得國、照著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的話、與以色列人一同立他作王的。」
- 「奮勇幫助他得國」(10節),原文是「全力鞏固他的國度」(英文ESV譯本)。
- 國度一顯出來,作者就立刻列出了一批國度的勇士。《撒母耳記》在大衛故事的結尾才提到這批勇士(撒下二十三8-39),《歷代志》卻在大衛故事的一開始就列出他們(十一10-十二22),並且比《撒母耳記》長得多。這是要讓讀者看到,大衛之所以能坐上寶座,完全是因為神改變人心,賜下一批國度的勇士,「照著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的話、與以色列人一同立他作王」(10節)。
- 國度的第四個要素是爭戰的勇士。神要建立的國度,神自己會預備爭戰的勇士。聖靈在記念他們的時候,並不都是記錄他們爭戰的記錄,而是點出幾樣特別的事跡,讓我們看見神國勇士的特點:在大衛的國度里如此,在基督的國度里更是如此。
【代上十一11】「大衛勇士的數目記在下面:哈革摩尼的兒子雅朔班,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舉槍殺了三百人。」
【代上十一12】「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他是三個勇士里的一個。」
【代上十一13】「他從前與大衛在巴斯·達閔,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那里有一塊長滿大麥的田,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代上十一14】「這勇士便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
- 「雅朔班」(11節)又名「約設·巴設」(撒下二十三8),他是大衛第一軍的軍長,每年正月服役(二十七2)。「三百人」(11節)在《撒母耳記》中是「八百人」(撒下二十三8),可能是抄寫錯誤,因為希伯來文的「三 שָׁלוֹשׁ」和「八 שְׁמֹנֶה」相似。
- 「朵多」(12節)可能是大衛第二軍的軍長「朵代」,每年第二個月服役(二十七4)。
- 「三個勇士」(12節),指「雅朔班」(11節)、「以利亞撒」(12節)和「沙瑪」(撒下二十三11)。
- 「這勇士便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14節),原文的動詞都是覆數,可譯為「他們便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可能是「以利亞撒」、「沙瑪」與大衛一起爭戰(撒下二十三9-12)。
- 當眾民逃跑的時候,神讓以利亞撒站住,他便「站在那田間」(14節),成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14節)的管道。神國勇士的第一個特點是站立:「你們務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十六13)。
【代上十一15】「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磐石那里,進了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隊在利乏音谷安營。」
【代上十一16】「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恒。」
【代上十一17】「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恒城門旁井里的水打來給我喝!』」
【代上十一18】「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恒城門旁的井里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代上十一19】「說:『我的神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做的事。」
- 「三十個勇士」(15節)組成大衛勇士中的核心,當中若有人犧牲,便由另一個人補上,保持三十這個數目。
- 「伯利恒」(16節)是大衛的家鄉,他懷念家鄉的井水(17節)。
- 「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19節),只是為了讓大衛滿足。大衛口里雖然沒有喝那水,但他心里比用口喝還要暢快,因為他得著了一批愛他的人。神國度勇士的第二個特點是愛主,凡事都是為了讓主滿足,所以就像馬利亞打破香膏一樣不計代價(可十四3-9),為要「討神的喜悅」(帖前四1)。
【代上十一20】「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里得了名。」
【代上十一21】「他在這三個勇士里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
【代上十一22】「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里去殺了一個獅子,」
【代上十一23】「又殺了一個埃及人。埃及人身高五肘,手里拿著槍,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里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刺死。」
【代上十一24】「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里得了名。」
【代上十一25】「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 「亞比篩」(20節)是約押的弟弟,也是大衛的外甥。
- 「前三個勇士」(21節)指11-14節所記錄的第一組三位勇士。15-25節是第二組的三位勇士。他們的戰鬥力雖然不如第一組三勇士,但卻一樣忠誠。
- 「比拿雅」(22節)是祭司的兒子(二十七5),他是大衛外邦人衛隊的「護衛長」(撒下二十23),並擔任大衛第三軍的軍長,每年第三個月服役(二十七5-6),後來代替約押擔任所羅門的元帥(王上二35)。
- 「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22節),也可譯為「兩個勇猛的摩押人」(英文ESV譯本)。
- 比拿雅作為祭司的兒子,不但里面有神的話語,外面也不懼怕摩押勇士、獅子或埃及巨人。神國勇士的第三個特點是信心,不被眼見的環境和事物影響。
【代上十一26】「軍中的勇士有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伯利恒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
【代上十一27】「哈律人沙瑪,比倫人希利斯,」
【代上十一28】「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亞拿突人亞比以謝,」
【代上十一29】「戶沙人西比該,亞合人以來,」
【代上十一30】「尼陀法人瑪哈萊,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
【代上十一31】「便雅憫族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比拉頓人比拿雅,」
【代上十一32】「迦實溪人戶萊,亞拉巴人亞比,」
【代上十一33】「巴路米人押斯瑪弗,沙本人以利雅哈巴,」
【代上十一34】「基孫人哈深的眾子,哈拉人沙基的兒子約拿單,」
【代上十一35】「哈拉人沙甲的兒子亞希暗,吾珥的兒子以利法勒,」
【代上十一36】「米基拉人希弗,比倫人亞希雅,」
【代上十一37】「迦密人希斯羅,伊斯拜的兒子拿萊,」
【代上十一38】「拿單的兄弟約珥,哈基利的兒子彌伯哈,」
【代上十一39】「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拿哈萊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
【代上十一40】「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
【代上十一41】「赫人烏利亞,亞萊的兒子撒拔,」
- 「亞撒黑」(26節)是大衛第四軍的軍長,每年第四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7)。他是約押的弟弟、大衛的外甥,被押尼珥所殺(撒下二23)。亞撒黑在大衛還沒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就戰死了,但在建立神的國度里有分的人,無論在地上是活著還是死了,都在神永遠的數算里蒙紀念。
- 「希立」(30節)是第十二軍的軍長,每年第十二個月服役(代上二十七15)。
- 「以太」(31節)是便雅憫族的勇士,是掃羅的族人。
- 「赫人烏利亞」(41節)是拔示巴原來的丈夫,本書沒有提到他的悲劇,而是單單記念他對國度的忠心。
- 聖經沒有提到拿哈萊的任何事跡,但卻兩次提到他「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39節),「拿兵器的」的事奉,竟然被神記念兩次!神國勇士的第四個特點是忠心,在任何崗位上都「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7),因為「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
【代上十一42】「流便人示撒的兒子亞第拿(他是流便支派中的一個族長,率領三十人),」
【代上十一43】「瑪迦的兒子哈難,彌特尼人約沙法,」
【代上十一44】「亞施他拉人烏西亞,亞羅珥人何坦的兒子沙瑪、耶利,」
【代上十一45】「提洗人申利的兒子耶疊和他的兄弟約哈,」
【代上十一46】「瑪哈未人以利業,伊利拿安的兒子耶利拜、約沙未雅,摩押人伊特瑪、」
【代上十一47】「以利業、俄備得,並米瑣八人雅西業。」
- 從42節到十二40的名單是撒母耳記里沒有的。
- 「亞第拿」(42節)來自河東的流便支派。
- 「亞施他拉」(44節)和「亞羅珥」(44節)都是河東的地名,44節的三位勇士都來自河東支派。
- 「亞捫人洗勒」(39節)、「赫人烏利亞」(41節)和「摩押人伊特瑪」(46節)都是外邦人。神借著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配搭,使大衛坐上寶座。今天教會的建造也是同樣的事實,建立基督的身體,乃是叫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兩下合為一。
- 這些大衛國度的勇士,不但有十二支派的人,也有利未人;不但有以色列人,也有外邦人;不但有「一時擊殺了三百人」(11節)的,也有「拿兵器的」(39節)。雖然他們的能力不同、出身不同,但卻一樣被聖靈數算。因為在神的國度里,事奉的能力來自神、事奉的機會出於神,無論是領了五千銀子的,還是二千銀子的,都是神恩賜的管家。凡是照著恩賜忠心事奉的神國勇士,主的獎賞都是一樣的:「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