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二十一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
【王上二十一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
【王上二十一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王上二十一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 「撒馬利亞王」(1節),就是以色列王。
- 為了買下拿伯的葡萄園,亞哈出的價錢很公道,但卻被拿伯拒絕了。因為神是應許之地的主人,所以神宣告「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每個支派、家族所分得的土地,並不是根據自己的品德、功勞或努力,而是「拈鬮所得的產業」(民三十六3),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是與神立約所得的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只是神所托付的土地的管家,必須遵行與神所立的約,才能「在那地上長久」(申四26)。因此,以色列人「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民二十六55),代表維持與神的立約關系,繼續在神面前蒙記念。
- 在北國屬靈最黑暗的時代,仍然有一位拿伯「敬畏耶和華」(3節),不肯出賣葡萄園,再次回答了以利亞「只剩下我一個人」(十九10、14)的抱怨。
- 「悶悶不樂」(4節),原文是「慍怒、惱火」。亞哈之前因為被神譴責而「悶悶不樂」(二十43),現在又因為權力欲不能滿足而「悶悶不樂」。經過了迦密山的神跡,亞哈現在不敢向神放肆;但神把拿伯這樣一位「敬畏耶和華」的榜樣放在亞哈面前,他卻只會「悶悶不樂」,仍然不能蘇醒、回轉。
【王上二十一5】「王後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麽心里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王上二十一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王上二十一7】「王後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里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 以色列人對土地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以色列王的王權也是受限制的;但來自西頓的耶洗別卻不這麽想,因為外邦君王的權柄是不受限制的。
- 「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7節),這句話是諷刺亞哈的軟弱。耶洗別不但把外邦的偶像帶進了以色列,也把外邦的王權帶進了以色列。亞哈從外邦娶來這樣一位王後,自然會「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十六30)。
【王上二十一8】「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
【王上二十一9】「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王上二十一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 「信」(8節)原文是覆數,表明耶洗別寫了幾封信,安排了許多黨羽來配合。「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8節),表示耶洗別已經輕車熟路、慣於幹政。
- 「宣告禁食」(9節),意思是城中發生了危機,所以需要全民禁食認罪。律法規定「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利二十四16),在禁食認罪的時候控告拿伯「謗瀆神和王」(10節),更容易激起民憤、被判死罪。
- 安排「兩個匪徒」(10節)作見證,是因為摩西律法規定,當死的罪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民三十五30;申十七6)。
- 魔鬼比信徒更熟悉聖經,耶洗別信中的安排,表明她熟悉律法,所以能根據律法,確保謀殺拿伯的過程在程序上完全合法。律法並不能使耶洗別歸向神,反而讓她能研究如何鉆律法的空子;人若沒有被聖靈「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無論是新約還是舊約,都只是用來鉆空子的律法,並不能讓人活出生命來。
【王上二十一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王上二十一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王上二十一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王上二十一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 迦密山的神跡並沒有使所有人的「心回轉」(十八37),救恩「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十一7)。耶洗別所安排的「長老貴胄」(11節),就是那些「頑梗不化的」。
- 雖然信是用亞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長老貴族都知道命令是來自耶洗別,所以直接去向耶洗別匯報(14節)。可見,耶洗別的擅權行為經常發生,亞哈並不是一個稱職的王。
【王上二十一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王上二十一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 拿伯和他的眾子都被殺害了(王下九26),土地無人繼承,亞哈就可以毫無顧忌地霸占無主的葡萄園。
- 亞哈對亞蘭王「仁慈」(二十31),對拿伯卻殘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無論是對仇敵的「仁慈」、還是對百姓的殘忍,動機都是為了他自己的私利。
【王上二十一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王上二十一18】「『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里。」
【王上二十一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 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15節),知道自己的計劃已經得到順利的執行。她認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以色列的神根本不管這事,所以讓亞哈立刻去得那葡萄園(15節)。不料,神雖然沒有阻止拿伯被害,但正如神在該隱殺了亞伯之後立刻說話(創四9),神也在亞哈「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里」(18節)的時候,立刻吩咐以利亞前去宣告審判。神的旨意並不是在這個世界完全阻止罪惡,而是允許罪惡暴露自己,讓人體會罪的可怕,好「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賽四十3)。
- 「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19節),指拿伯在城外被害(13節);而亞哈則死於基列的拉末,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後,狗也在城外舔他流在車上的血(二十二38)。
【王上二十一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王上二十一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王上二十一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
【王上二十一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王上二十一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 亞哈「賣了自己」(20節),意思是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節),完全是出於自己的選擇,無可推諉。若沒有神的幹預,人的天性都會「賣了自己」,「作罪的奴仆,以至於死」(羅六16)。
- 過去,因為耶洗別的一句話,以利亞就「起來逃命」(十九3);現在有了神的話(17節),以利亞卻能剛強壯膽,宣告神對耶洗別的審判(23節)。耶洗別自以為得計,結果不但害了亞哈,也害了自己,最後死於耶戶之手,屍體被野狗吃了(王下九36)。
- 以利亞向亞哈所宣告的審判(21-24節),與亞希雅向耶羅波安所說的(十四10-11)、耶戶向巴沙所說的相似(十六3-4),因為神對罪的刑罰都是一樣的。
【王上二十一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後耶洗別的聳動;」
【王上二十一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25節),指亞哈的惡行超過以前的以色列王。因為他親身經歷了兩次迦密山的神跡(十八38、45)、兩次靠神戰勝亞蘭(二十13、28)、兩次先知的責備(十八18;二十42),卻仍然不肯回轉,反而「自賣」(25節)。
【王上二十一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王上二十一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王上二十一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 亞哈的行為,是表示降卑自己(27節),後悔自己所行的惡。因著這一點的「自卑」(29節),神就憐憫他,緩期執行部分刑罰(29節)。這是要向所有的罪人宣告:「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
- 亞哈是典型的亞當後裔,他的「自卑」只是表面的後悔,心卻沒有徹底回轉。所以耶洗別「聳動」他,他就行惡;以利亞責備他,他也「自卑」,但不久又故態萌發(二十二26-27)。亞哈的這些表現,並不是因為他的意志不堅定,而是因為亞當後裔的靈性早已「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所以無法靠著人的理智、情感、意志來自我救贖,明明知道「耶和華是神」(十八37),也無法脫離罪。因此,律法的知識和先知的譴責,都不能使全然敗壞的人徹底回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