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二十七1】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
【申二十七2】「你們過約旦河,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
【申二十七3】「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神所應許你的。」
【申二十七4】「你們過了約旦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
【申二十七5】「在那里要為耶和華——你的神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
【申二十七6】「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神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申二十七7】「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里吃,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申二十七8】「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
- 二十七至二十八章是從十二章開始的重申律法的結尾,摩西以祝福和咒詛結束了第二篇長篇講章(四44-二十八68)。
-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1節)吩咐百姓在渡過約旦河以後,在應許之地重新舉行與神立約的儀式(1-8節)。這儀式與西奈山下的立約儀式相似(出二十四3-5),包括:立起寫上律法的石頭、築壇、獻燔祭和平安祭。「用沒有鑿過的石頭」(6節)築壇,正是遵照了西奈山立約時神的要求(出二十25)。
- 百姓在進入應許之地的「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2節),是宣告神的權柄臨到應許之地。這幾塊石頭後來被搬到以巴路山(4節)。律法不是刻在這些石頭上,而是寫在「墁了石灰」(4節)的平面上,方法和埃及一樣。
- 「以巴路山」(4節)位於迦南地交通中心示劍城的城北,靠近「摩利橡樹」(十一30)。「摩利橡樹」是亞伯拉罕進入迦南時第一次停留的地方(創十二6),神在這里第一次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十二7),確認迦南就是應許之地。雅各也在這里第一次為神築壇,正式承認神是以色列的神(創三十三20)。百姓在這里舉行立約的儀式,也是宣告神對列祖應許的實現。
- 在「宣布咒詛」(13節)的「以巴路山」立起寫著律法的石頭,正預表「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而在「宣布咒詛」的「以巴路山」獻上燔祭和平安祭,正預表主耶穌基督將在各各他山「一次將自己獻上」(來七27),「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
【申二十七9】「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
【申二十七10】「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 因為以色列人已經「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9節),「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10節)。他們是因為有立約百姓的地位,所以需要順服神;而不是因為順服神,所以才得著立約百姓的地位。因此,「神的百姓」(9節)的身分是神白白的賞賜,而不是靠人的行為賺得的;順服不是立約的前提,而是立約的結果。
- 同樣,新約的信徒都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4),並不是根據我們的好行為;但每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申二十七11】「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
【申二十七12】「『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
【申二十七13】「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 「基利心山」(12節)和「以巴路山」(13節)是位於示劍城南北的兩座山峰,海拔900多米。示劍城位於兩山之間,是整個迦南地的交通中心,兩山之間的山谷是納布盧斯旱溪(Wadi Nablus),是東西貫通迦南地的主要通路。人在示劍城朝東站立,城南的「基利心山」就在右邊,林木茂盛,代表「祝福」(12節);而城北「以巴路山」在左邊,牛山濯濯,代表「咒詛」(13節)。
- 站在南面基利心山上的「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12節),後來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南;站在北面以巴路山上的「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13節),後來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北。
- 摩西吩咐百姓在立約的同時宣告「祝福」與「咒詛」,因為「祝福」與「咒詛」是律法的兩種功用,正面的功用是引導人到神面前去享用祝福,負面的功用是成為人在神面前接受審判的依據。人對神話語的態度只有兩種:一種是順從,一種是悖逆,沒有任何中間地帶;而結果也只有兩種:一種是「祝福」,一種是「咒詛」,沒有任何中間地帶。人若不肯接受「祝福」,就只能接受「咒詛」;只有拒絕「祝福」的人,才會活在「咒詛」里。
【申二十七14】「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
【申二十七15】「『“有人制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申二十七16】「『“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17】「『“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18】「『“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19】「『“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0】「『“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1】「『“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2】「『“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3】「『“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4】「『“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5】「『“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二十七26】「『“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 15-26節列出了十二條咒詛作為代表,原文每句都以「咒詛」開頭,具體的咒詛詳細記錄在二十八15-68。因為人性的軟弱,需要明確地提示咒詛。但祝福的內容卻相對簡單(二十八1-14),因為神自己就是祝福,順從神就是「揀選生命」(三十19)。
- 前十一項(15-25節)通常都是「暗中」(15、24節)進行的罪惡,第十二項(26節)泛指所有的罪惡。這提醒百姓,隱藏的罪雖然不容易被人發現,但「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十七10),犯罪者「必受咒詛」(26節)。
- 「阿們 אָמֵן」原文是「真正地、確實地」(15節),意思是完全同意前面所說的。百姓如此回應,表示要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
- 進了迦南以後,「這律法言語」(26節)全部都要宣讀,「沒有一句不宣讀的」(書八34-35)。全部律法,只要有一次不遵行,就「必受咒詛」,因為「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只要有一條不遵行,也「必受咒詛」,因為「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人的肉體太容易惹動神的咒詛了,只有不認識自己、不認識律法的愚昧人,才敢在神面前說自己可以行完律法。但感謝神,「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里,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