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十四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麽用詭計捉拿耶穌,殺祂。」

【可十四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 主耶穌啟示完神國的進展之後,馬上就說到祂將要在逾越節被害,表明十字架乃是帶進國度的必要途徑。「逾越節」(1節)是神拯救猶太人脫離埃及奴役的日子,當夜他們宰殺羔羊,塗血在門楣和門框上,得免被神的使者擊殺(出十二21-23)。逾越節本來是羔羊被交和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釘,表明主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要「除去世人罪孽」(約一29)。「過兩天」(1節)可能是「後天」的意思。逾越節從正月(尼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羔羊開始,吃逾越節晚宴已經是正月十五日(猶太人以日落開始算第二天)。若沒有人的「詭計」(1節),有關逾越節羔羊的預表仍不能應驗在主身上。人的「詭計」終究仍為神所用,成就祂的計劃。
  • 「當節的日子」(2節)指從逾越節晚餐開始的七天除酵節期間(出十二17-18)。「恐怕民間生亂」(2節)表明主耶穌很得民心,逾越節期間各地成千上萬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過節,不易維持秩序。但也不能等到節日之後,因為那時主耶穌很可能已經離開耶路撒冷。正在兩難之境,猶大出來賣主請賞,使他們的難題迎刃而解(10節)。這恰是神的計劃,因為神的羔羊必須在逾越節被殺。

【可十四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里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 西門的病早已被主耶穌治好了,否則他沒有可能設宴待客,只是人們仍按習慣呼他「長大麻風的西門」。
  • 「坐席」原文是「斜靠」,是古時猶太人吃筵席所慣用的姿態。
  • 這「一個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十二3)。
  • 「真哪噠香膏」是一種昂貴的芬芳油膏,從產於印度的名叫哪噠的植物根莖提煉出來的香油制成。在宴席間以香膏塗抹貴賓是古代中東的習俗,不過使用如此昂貴的香膏顯得很奢侈。
  • 「打破玉瓶」裝香膏的長頸瓶子是密封的,用時須打破其瓶頸部分,讓封存在瓶里的香膏能流出來。瓶頸一經打破,便不能再保存香膏。

【可十四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可十四5】「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周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 最虔誠的基督徒也難免受世俗價值觀的左右,而將奉獻給基督這樣的「美事」視為「枉費」(4節)。
  • 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5節),就是300得拿利烏,相當於普通人300天的工資,是寡婦兩個小錢的19200倍。這些人可能覺得主耶穌的做法很矛盾,剛剛稱讚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十二43),現在又接受那麽昂貴的香膏,為什麽不拿來周濟那寡婦呢?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費」,「周濟窮人」(5節)就不枉費,基督徒太容易被一些看起來屬靈、善良的理由,奪取了主在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我們有太多的事奉,不是為著主的喜悅而作,只是為著眼見的需要,表面上好像是為主「周濟窮人」,讓主居首位,其實並不是為著主。

【可十四6】「耶穌說:『由她吧!為什麽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可十四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可十四8】「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可十四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麽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 在那些自以為屬靈的人眼里,寡婦的兩個小錢太少了,馬利亞的香膏又太浪費了。但在主耶穌的眼里,無論是寡婦的兩個小錢,還是馬利亞值38400個小錢的香膏,都是無價的奉獻,都是主所悅納的「一件美事」。
  • 耶穌並不是否定「周濟窮人」(5節)的義務(申十五11),而是要門徒不要把人的需要看得高於主,只有做在主身上的「行善」(7節),才有永遠的價值。現在主的需要乃是要顯明祂就是「受膏者」,是將要為我們代死的神的羔羊,顯明神國之王要借著死登上寶座。所以香膏雖是極貴,但主是完全配得的。
  • 古時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起來。「真哪噠」(3節)既可以用來膏抹尊貴的客人,也可以給死者膏身。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後想要去膏主,卻沒得機會(十六1)。
  • 「這女人所作的」(9節),就是馬利亞全然接受主所說的、不惜代價地愛主。雖然馬利亞和其他門徒一樣,還不能完全領會主耶穌為什麽要上十字架(九32),但她卻不像其他門徒那樣,帶著自己的心思來跟隨主(十35),甚至爭權奪利(九34;十37);而是毫無保留地接受主所說的,因此成為主耶穌借著十字架打開神國之門的見證,成為神的兒子借著死登上天國寶座的見證。

【可十四10】「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可十四11】「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 當馬利亞膏抹主的時候,猶大卻出賣主。「祭司長」原文是覆數(10節)。聖經並沒有明說猶大賣主的動機,但提到他是個貪財的人(約十二6)。
  • 「又應許給他銀子」(11節),一共「三十塊錢」(太二十六15),指猶太銀子30舍客勒,折合120得拿利烏,相當於普通人120天的工資。馬利亞因為愛主,用300天工資的香膏來膏主,猶大因為愛錢,以120天工資的價格出賣了主,其實是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太二十七3-5;徒一18)。主耶穌在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不過如同一個「三十舍客勒」的奴隸(出二十一32),那被棄的牧者的「工價」也是這個數額(亞十一12),我們對主的估價是多少呢?

【可十四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禰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里去預備呢?』」

「逾越節的筵席」正是主耶穌「最後的晚餐」,主耶穌要賦予「逾越節的筵席」嶄新的意義。除酵節共有七天,「除酵節的第一天」指正月十四日日落至十五日日落,也就是逾越節(出十二15-20)。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傍晚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晚上「吃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3】「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可十四14】「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里?我與門徒好在那里吃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5】「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里為我們預備。』」

  • 「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13節),這兩個門徒是彼得和約翰(路二十二8)。「有人拿著一瓶水」(13節),「人」原文是指男人,按猶太人習俗,婦人才拿水瓶,所以男人拿著水瓶,比較容易辨認。
  • 「那家的主人」(14節)可能是本書作者馬可的父母。
  • 「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15節),可能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路二十二12;徒一13-15)。

【可十四16】「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7】「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

按約翰福音的記載(約十三1,十八28,十九14),主耶穌最後的晚餐應該是正月十三日的夜晚,比「猶太人的逾越節」(約二13,六4,十一55)提前一天,而在十字架上斷氣是在正月十四日下午3點,正是猶太人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時刻,所以保羅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以色列立國後使用的國歷可能從日出前舊月牙消失算開始新的一月,日出到日出為一天,所以主耶穌時代的撒馬利亞人、一些愛色尼人、奮銳黨人、加利利人,都可能使用被擄前的國歷,正月十三日晚上吃逾越節的筵席。從約雅敬王在臣服於尼布甲尼撒之後,猶大國開始使用巴比倫歷,日落後看到新月算開始新的一月,日落到日落為一天,所以法利賽人按巴比倫歷,在正月十四日晚上吃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8】「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

「坐席」原意「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與我同吃的」主耶穌的話引用了詩四十一9,表明祂心中的傷痛應驗了「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四十一9)。

【可十四19】「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的問祂說:『是我嗎?』」

【可十四20】「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里的那個人。」

【可十四21】「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 「同我蘸手在盤子里的」(20節),猶太人的逾越節筵席是大家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各人拿一小塊餅蘸著盤里的調味醬吃。
  • 神能使用正面的人來成全祂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來促成祂的旨意。這一切事正如經上所寫的那樣發生,但又不能為猶大賣主開脫罪責。「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20節),此刻浮現在主耶穌心中的,可能是詩二十二和賽五十三的預言。

【可十四22】「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可十四23】「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可十四24】「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可十四25】「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里喝新的那日子。』」

  • 在逾越節的筵席上,由一家之主負責擘餅。這塊「餅」(22節)應該是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Afikomen),這半塊無酵餅在逾越節的筵席的儀式上被掰開、藏起來、又被找到,正對應主耶穌的受死、埋葬和覆活。這半塊無酵餅(Afikomen),源於希臘文「那將要來的」,正好指向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基督。「擘開」(22節)象征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吃」象征分享基督的所是。此時賣主的猶大已經出去了(約十三26-30),主在逾越節筵席上設立了新約聖餐,表明祂是我們真正的逾越節羔羊。
  • 「杯」(23節)是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24節)。只有路加福音提到祂用這「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路二十二20;耶三十一31-34)。「血」是立約的方法,「杯」才是所立的約。
  • 「約」(24節)就是先知耶利米預言的「新約」(耶三十一31-34)。「為多人流出來」(24節)是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賽五十三12),神的仆人作了所有人的「贖罪祭」(賽五十三10)。西奈之約以祭牲「立約的血」(24節)為「立約的憑據」(出二十四8),新約則用主耶穌為我們所流的寶血作為立約的憑據(來九14-15;十二24)。當年的逾越節建立了與神訂立西奈之約的以色列,主耶穌的死建立了與神訂立新約的教會,它的成員就是那些「吃」(22節)主、「喝」(23節)主的人,恩典救贖的時代開始了。
  • 「葡萄汁」(25節)原文是「葡萄的產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逾越節的筵席在最後唱完「哈利路篇」(30節)之後,還要喝第四杯「哈利路杯」(Cup of Hallel)。但主耶穌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這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25節),因為祂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39節),最後,主耶穌獨自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這第四杯發酸的酒,就是「醋」(十五36,約十九30),完成了真正的逾越節筵席。「在神的國里,喝新的那日子」指在千年國度中,得勝者與主一同坐席的日子。覆活的主保證了國度的實現,主與門徒一同在神的國中喝新的日子也一定要來到。

【可十四26】「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他們唱了詩」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結束時要唱「哈利路篇」,即詩篇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一十八篇。「橄欖山」就在出耶路撒冷去伯大尼的路上,他們在橄欖山上過夜。

【可十四2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可十四28】「但我覆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 「都要跌倒」(27節)指門徒們離開主四散逃走(50節)和彼得三次否認主(66-72節)。人最不容易認識自己的軟弱,也不容易承認自己的軟弱,神要借著十字架來顯露人的軟弱、去掉人的軟弱,好把人帶進天國的豐富、榮耀和權柄里。27節引自亞十三7的預言。
  • 主不單啟示祂的死,也啟示祂的覆活,不單啟示羊群的分散,也啟示羊群的聚集。「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28節),是主耶穌在去客西馬尼園路上與十一門徒的私下談話,所以這句話將被用來證明婦女們確實見到覆活的主耶穌了(十六7)。神的兒子開始傳「神的國近了」(可一15)是在加利利,覆活之後更廣大的使命也要從那里展開(太二十八16),門徒們的大使命就是延續天國之王所開始的使命(太二十八18-20)。代表選民的耶路撒冷既已棄絕了主,就不再與神國的進展有分了,「外邦人的加利利地」才是恩典時代出現「大光」的地方(太四16)。

【可十四29】「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可十四30】「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里,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可十四31】「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 不認識自己的人,常會以為自己比別人更剛強、更愛主,結果那些自以為剛強的人往往是跌倒得最厲害的。所以「凡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 環境是神用來顯明我們本相的最佳工具。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使我們能認識自己、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
  • 彼得和眾門徒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志,有屬靈的知識,也有屬靈的熱情,但是他們並不認識自己的本相,也不知道這將是一個多麽艱難的抉擇。只有當十字架真正臨到的時候,人才會發現自己的肉體的本相,才能真正認識自己。

【可十四32】「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里,等我禱告。』」

「客西馬尼」是希臘文,意思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里的禱告,就像祂在那里獨自被壓榨。這是位於耶路撒冷城東1.2公里的一個橄欖園,在汲淪溪的另一邊,是主耶穌和門徒們常去之處(約十八1-2),所以猶大可以在那里找到他們。

【可十四33】「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

【可十四34】「對他們說:『我心里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里等候,警醒。』」

  • 跟隨主耶穌登山變像的就是這三個門徒,這次主耶穌仍要他們三個陪同見證。
  • 「驚恐起來,極其難過」(33節),主耶穌是個完全的人,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約十一33,35),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主耶穌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因為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背起了人一切的重擔。難處重到一個地步,連主也好像擔不起來了。但主耶穌看神的旨意比難處更重,祂不求父同意祂逃避難處,只求父幫助祂接受神的旨意(36節)。這是順服的生命,主耶穌把最完全的人的生命擺在父的面前。
  • 「等候,醒」(34節),主耶穌並不是指望門徒的扶持,而是希望他們「免得入了迷惑」(38節)。主耶穌的話引自詩四十二5、11。

【可十四35】「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

這是聖經記載中耶穌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表示祂強烈需要向父神禱告。「那時候」指釘十字架的時候。

【可十四36】「祂說:『阿爸!父啊!在禰凡事都能;求禰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禰的意思。』」

「阿爸」是亞蘭文對父親的親密稱呼。「這杯」是主耶穌還沒有喝的逾越節筵席的第四杯,祂要喝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25節),而是盛滿神忿怒的杯。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穌來到地上,就是要祂代替我們喝這杯,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最後,主耶穌獨自在十字架上喝完了這第四杯發酸的酒,就是「醋」(十五36,約十九30)。「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完全順從父的旨意,這是主耶穌得勝的秘訣。

【可十四37】「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不能警醒片時嗎?」

【可十四38】「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 彼得願意與主同死(31節),卻不能與主一同「醒片時」(37節)。不能「醒片時」的,十字架臨到的時候必然會跌倒。
  • 「迷惑」(38節)或譯「試探」,指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就是「醒禱告」(38節)。

【可十四39】「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可十四40】「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

  • 我們的禱告不可用許多空洞重覆的話(太六7),但為同一件事反覆禱告,一直禱告進神的旨意里,一直禱告到得著神的扶持(路二十二43),這也是主耶穌給我們的榜樣。
  • 主耶穌三次禱告,與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相呼應。在關鍵時刻跌倒,正是門徒們未能與主耶穌一同醒禱告的結果。

【可十四41】「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吧或作嗎)!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里了。」

【可十四42】「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

  • 主耶穌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里。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門徒。門徒因為軟弱,不能同主醒分擔苦難,但主耶穌並不勉強門徒,因為祂此時最重要的任務是上十字架,祂覆活升天後,就會賜下聖靈來從里面興起門徒。
  • 「起來,我們走罷」(42節)不是逃避,乃是去迎接。

【可十四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里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里與他同來。」

這「許多人」是聖殿的猶太警衛,並非羅馬兵士。「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是組成公會的主要分子。

【可十四44】「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把祂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

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用作出賣主的「暗號」。當時天黑人多,必須要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住主耶穌。

【可十四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祂親嘴。」

【可十四46】「他們就下手拿住祂。」

【可十四47】「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這位「拔出刀來」的人,就是彼得(約十八10)。

【可十四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可十四49】「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里,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主耶穌坦坦蕩蕩,「天天坐在殿里教訓人」,但猶太宗教領袖們卻不敢公開抓祂。

【可十四50】「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

  • 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言猶在耳(31節),但試驗一到便顯明了人的真相。所以信徒一切屬靈的美德,都要經過試驗才會「更顯寶貴」(彼前一7)。
  • 本節應驗了「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亞十三7)。

【可十四51】「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可十四52】「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有一個少年人」(51節)很可能就是本書的作者馬可。

【可十四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里,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里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才可作為祭物(出十二5;申十七1)。

【可十四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里,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

「差役」指大祭司的傭人,可能也包括聖殿的警衛。逾越節是陽歷三、四月間,位於山區的耶路撒冷晚上還比較冷。我們是在跟隨主,還是「遠遠的跟著耶穌」?

【可十四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卻尋不著。」

「公會」指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所組成的七十一人議會,是當時政教合一的猶太最高統治機構,大祭司為主席,有二十三位就構成有效的法定人數。「尋找見證」,判處死刑按照律法需要兩個證人(民三十五30;申十七6)。

【可十四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可十四57】「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祂,說:」

【可十四58】「『我們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可十四59】「他們就是這麽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

58節的指控是故意歪曲主的話(約二19)。

【可十四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禰什麽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禰的是什麽呢?』」

主在公會面前不為自己表白,正應驗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

【可十四61】「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祂說:『禰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可十四62】「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 撒迦利亞預言「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祂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亞六12),大祭司清楚重建聖殿和彌賽亞有關,所以諷刺主耶穌「禰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1節)。
  • 大祭司的話雖是諷刺,但主耶穌卻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62節;出三14)肯定了大祭司的話,表明祂是由大祭司察驗過的逾越節的羔羊(出十二5;申十七1)。大祭司問主耶穌是不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主卻宣告祂正是預言中的那位「人子」(62節),要在人性里受苦,也站在人子的身份地位上得勝、死而覆活、升天,並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七13)。

【可十四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可十四64】「你們已經聽見祂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

  • 「撕開衣服」(63節)是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的一種表示,大祭司連死了家人也不可撕開衣服(利十6,二十一10),僅在聽到僭妄的話時可例外。
  • 「僭妄的話」(64節)即誹謗、褻瀆神的話,按照律法,褻瀆神名的要用石頭打死(利二十四10-23)。「該死的罪」(64節)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所以公會宣判主耶穌該死,還需要由羅馬巡撫來做最後的判決和執行。公會定主耶穌的罪,是因為祂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但公會並不關心神的事,所以根本不想去證明主耶穌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是因為主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他們的權益,需要找一個定罪的借口而已。

【可十四65】「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祂來,用手掌打祂。」

「你說預言吧」是諷刺祂:你說「打你的是誰」吧(太二十六68)。

【可十四66】「彼得在下邊院子里;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可十四67】「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可十四68】「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麽。』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可十四69】「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可十四70】「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可十四71】「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 這使女可能見過彼得之前在大庭廣眾之下當首席門徒的風光情形。
  • 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31節),竟被弱小使女的一句話嚇倒了,「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 加利利人有很濃重的口音,與猶太地的人明顯不同。
  • 彼得三次否認主,一次比一次更厲害(太二十六70,72,74)。

【可十四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我們都難免失敗跌倒,但跌倒不要緊,要緊的是要在「雞叫」中,「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里憂傷痛悔,「出去痛哭」。十字架顯明了人的軟弱,彼得的自信被打碎了,自尊也維持不下去了,他完全被拆毀了。肉體里的彼得跌倒了,新造里的彼得卻站起來了,我們也要不住地經歷十字架的對付,基督的生命才能在里面成形。主借著「雞叫」提醒彼得對祂的虧欠,主是否也已經借著遭遇和環境提醒了我們?

讀經有感:不生倒好(21節)

螻蟻尚且貪生,何況是人。言外之意就是人比螻蟻貴重。其實,從上帝造萬物後只說好,造人之後才說「甚好」看來,人比萬物都高貴應該是造物主自己心里的評價。但如果單單比身體和生理,就算人再自吹自擂,充其量也只比其他萬物相對優越而已,哪說得上是萬物之靈?顯然,上帝所以肯定人有更高的價值,與其說人是已經完成了的最完美制成品,倒不如說人是具特殊功能,可以配合上帝至高至美的程序、等待進一步成功成全的半成品!那特殊功能就是人永存靈魂性自由抉擇的神聖權柄。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自由決定是否配合上帝的選召,讓上帝在自己的身上完成祂最後的一筆。許多人因貪圖在今生進入墳墓之前多掙點、多吃點、多玩點、多活點,而自我淘汰,可惜非常。而「出賣人子」的猶大,照耶穌所說,更是有禍了,寧可不生在世上倒好——比「出賣自己」的亞哈更為可憐!認識而接受主的人蒙恩得救了,不認識不接受主的人自我淘汰了,認識而棄絕主的人可能不生在世上倒好!

默然自問

  • 認識主的人才出賣得了主,我是否處處謹慎,絕不容許任何私慾將我擄去出賣主?
  • 在我許多非正義的生氣中,究竟隱含了多少不良、不對、不純的動機?(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