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十六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過了安息日」安息日在星期六日落時分結束。「買了香膏」古代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可十四8;約十九40)。安息日不能做買賣,婦女們所預備的香膏有些是在星期五日落以前買的(路二十三56),有些是在星期六日落以後買的(本節)。這些婦女帶著香膏來膏主耶穌的身體,可見她們與那些門徒一樣,對真理的認識還有點模糊,並未期待主會覆活,但主卻寶貴她們對主的愛。「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可能就是主耶穌的母親(十五40)。
【可十六2】「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里,」
【可十六3】「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
- 猶太人的歷法是一周七天,以第七天為安息日,就是今天的星期六。「七日的第一日」(2節)是一個新的開始,就是現在的星期天,也就是基督徒所稱的「禮拜天、主日」。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覆活,祂的覆活帶來一個新的開始,「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所以新約信徒在星期天「聚會擘餅」,敬拜主、記念主耶穌的覆活。這「七日的第一日」正是逾越節後的「安息日的次日」初熟節(利二十三11)。初熟節所獻的是第一天的收割,主耶穌是初熟節第一個覆活「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9-14;林前十五20, 23);五旬節所獻的是第一茬的收割(夏收)(利二十三16),教會是五旬節第一批「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15-17;雅一18)。逾越節叫我們看見羔羊的死,但是只有死去的羔羊覆活了,那救恩才有把握,所以如果沒有初熟節的覆活,逾越節的果效就沒有保證。
- 主耶穌覆活的第一批見證人都是婦女,從反面證明這不是一個虛構的故事,因為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里,婦女是不可以作見證的。
- 當時富貴人的墳墓是一個由巨巖鑿出來的石洞,有如一房間,內有石床、石桌、石椅;洞後方有一低矮長方形凹槽,供存放用香料熏過的屍身;石洞的入口處用圓石擋住,大石底部嵌放在軌槽內,須要身強力壯的人才能把大石滾開。
【可十六4】「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擡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
【可十六5】「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 「石頭已經滾開」(4節),挪開石頭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主耶穌能出來,乃是為了邀請婦女們看空墳墓(6節)。
- 這個少年人就是把墓口的大石頭滾開的天使(太二十八2)。主降生時有天使來傳報大喜的信息(路二10),主覆活時也有天使來證實,因為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可十六6】「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覆活了,不在這里。請看安放祂的地方。」
【可十六7】「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們要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 「祂已經覆活了」(6節),「若基督沒有覆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不在這里」(6節),主耶穌雖然經過墳墓,但墳墓並非祂的終站,祂已經覆活離開了。這些婦女之前是看著主被安葬的(十五47),她們再被天使邀請「看安放祂的地方」(6節),不會找錯墳墓。
- 「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7節),是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之後去客西馬尼園的路上,對十一門徒的私下囑咐(十四28),所以這句話可以在門徒面前證明婦女們的見證。在四卷福音書中,惟獨馬可福音記載了「和彼得」(7節)這句話,可能是彼得特別讓馬可記錄的。別人不會特別在意「和彼得」這三個字,但它在彼得的耳中卻是何等的安慰和鼓勵!彼得在三天前在人前三次不認主(十四66-72),但主卻沒有按著公義不認他(太十33),反而在覆活以後首先提到他的名字,表示主完全赦免了他。多年以後彼得回憶當時的情景,仍不能忘記「和彼得」這句恩言。我們越是軟弱跌倒的時候,主越是記掛著我們;當我們無力親近主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和彼得」,它也就是「和你、和我」!
【可十六8】「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里逃跑,又發抖又驚奇,什麽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害怕」是因為天使的面貌榮耀可畏(太二十八3-4),「什麽也不告訴人」是指在路上,她們回去後還是告訴了十一位使徒(路二十四9)。
【可十六9】「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覆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可能抹大拉的馬利亞在第二次探視墳墓的時候(約二十16)遇見了覆活的主耶穌。「覆活」原文是「起來,站立」,和第6節的「覆活」是不同的字。在許多古抄本中並沒有9-20節,所以有人認為這一段結尾可能是別人後來添加上去的。如果單單根據這幾節經文來教導,一定要謹慎。
【可十六10】「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
【可十六11】「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可十六12】「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象,向他們顯現。」
「門徒中間有兩個人」他們就是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去的兩個門徒(路二十四13)。
【可十六13】「他們就去告訴其余的門徒;其余的門徒也是不信。」
【可十六14】「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里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祂覆活以後看見祂的人。」
【可十六15】「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萬民」(15節)原文不單指萬國的人,還包括萬物。萬有都因人的墮落敗壞,與神失去了和諧的關系(創六11-13),因此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與我們「一同嘆息勞苦」(羅八20,22)。如今借著主耶穌基督從死里覆活所成就的救贖,萬有都得與神和好(西一20)。福音所要釋放的不單是人,也是一切被受造物,一切被造的都在主耶穌的服事範圍里,要借著祂的服事「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於一」(弗一10)。
- 「信」(16節)是人里面的實際,借著打開心門,將主耶穌基督接受進來。「受洗」(16節)是人外面的行為,借著被浸入水里的事實來顯明里面的信心。人若說自己「信」,卻不願遵守主的吩咐「受洗」,就不是真「信」。
【可十六17】「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十六18】「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麽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 「神跡」(17節)意思是「記號,兆頭」。「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17節),意思是信徒身上隨時都可能顯出神跡,但什麽時候、讓什麽人、行什麽「神跡」,主權都在主,目的是為了「證實所傳的道」(20節)。我們若一心追求這些「神跡」,很容易絆倒自己。
- 「說新方言」(17節)就是說他們從來沒有說過的「別國的話」和「鄉談」(徒二4-11),好「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15節)。有些人根據本節聖經強調,凡是信徒都必須會說方言,但17-18節一共提到五種神跡,「說新方言」不過是其中的一種,如果信徒都必須會「說新方言」,那麽也同樣必須會行其他四種神跡才對。
- 17-18節所列的五種神跡中,除了第四種「若喝了什麽毒物,也必不受害」(18節)之外,其余四種神跡——趕鬼(徒十六18)、說方言(徒二4)、徒手拿蛇(徒二十八3-6)、醫病(徒三7)——在使徒行傳里均有記載。
【可十六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坐」表示主耶穌在地上的服事已經告一段落,「右邊」表示最尊貴的位置(詩一百一十1)。「主耶穌」這個覆合名詞在四福音書里僅出現過兩次(路二十四3;可十六19)。
【可十六20】「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主耶穌道成肉身在地上的服事已經告一個段落,祂在死里覆活以後的服事,乃是與教會、就是祂的身體「同工」,繼續服事下去。
讀經有感:滾開石頭(3節)
沒有人會相信那群婦女在商量購買香膏的時候,會忘了墳墓前必須由好幾個大男人才滾得開的大石頭。常常,愛會令人忽視或淡視擺在前面的難處,下意識相信到了時候總會有辦法,船到橋頭自然直,所以就先去了再說、先幹了再說。愛拈花惹草,或嗜賭如命、或酗酒吸毒的人,一般總不覺得身敗名裂、傾家蕩產、死到臨頭是迫在眼前的大事。照樣,真愛兒子、愛國家、愛上帝、愛教會的人,也常因迫切感而很自然地決定先過去再說、先幫助再說、先給予再說!我們幹壞事應該三思而後行,幹好事卻應該當機立斷。磨磨蹭蹭的人永遠裹足不前,難成大事。沒有人能證實皇天一定不負有心人,但那群愛主的婦女那天早晨一到墳墓前,倒親眼目睹大石頭已經滾開,還親耳聽見天使令她們喜出望外的宣告:耶穌已經覆活了!
默然自問:是否不論親歷者怎麽見證,我還必須親眼看見才能相信耶穌果然覆活?(11,1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