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二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

【彼前二2】「就要愛慕那純凈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彼前二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 1-3節勉勵信徒在神家要「作愛慕靈奶的嬰孩」。這個勸勉包括兩個部分
    1. 潔凈心思:第1節可譯為「所以要除去一切惡毒、一切詭詐、虛偽、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一23-25)里面有了新的生命,就當順服主的道(一25)、立志與過去的罪惡斷絕關系。「一切惡毒、一切詭詐、虛偽、嫉妒」,都是內心的心思意念;「一切毀謗的話」,都是外面的表現;「心里所充滿的,口里就說出來」(太十二34)。但不少人的難處是:無論怎樣努力「除去」,時候一到、機會一來,就會被打回原形、故態覆萌。
    2. 愛慕靈奶:第2節可譯為「像初生嬰孩愛慕那純凈的靈奶,好叫你們靠它長大,進入救恩」(新譯本,英文ESV譯本)。純凈 adolos」原文與詭詐 dolos」(1節)諧音,形成對比。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將靈糧分成「奶」和「幹糧」(林前三2;來五12),但彼得並沒有這種區分。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用「嬰孩」比喻幼稚(林前三1;來五13),但彼得卻用「初生嬰孩」來比喻愛慕靈奶的態度。當重生者潔凈了污穢的心思意念以後(1節),就會像「初生嬰孩愛慕那純凈的靈奶」,借著聖經使靈命逐漸成長成熟、進入救恩的最終成就(一5、7、9、13)。但不少人的難處是:無論怎樣努力愛慕」,對神的話語還是沒有胃口、提不起精神,所以總是不能成熟。
  • 第3節可譯為「因為你們已經體驗過主是美善的」(新譯本,英文ESV譯本),引自詩三十四8。「美善 chrestos」原文與「基督 Christos」諧音,是雙關語。信徒在重生時「已經體驗過主是美善的」,所以自然會渴慕多吃「靈奶」;而一個對「靈奶」提不起興趣的人,里面的生命是可疑的。因此,一個對神的話語沒有胃口的人,必須重新回到福音的起點,真正品嘗主恩的滋味,確定自己「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著神活潑常存的道」(一23)。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一25),主耶穌所傳的福音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這是「不能壞的種子」;而不少人所信的福音可能是「信耶穌、得永生」,這是「能壞的種子」。
  •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十七9)?我們往往內心並不真正「厭惡自己」(伯四十二6),所以認罪常常是避重就輕、棄車保帥,付出的都是容易的、多余的、假冒的代價,結果成了「詭詐」到自己都無法識透的信徒。在人的眼中,一個「屬靈人」 的表現是:1、天天尋求神,樂意明白神的道(賽五十八2a);2、認真行義,「不離棄他們神的典章」(賽五十八2b);3、常常禱告,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語」(賽五十八2c);4、與神關系親密,「喜悅親近神」(賽五十八2d)。但是,一旦神的恩典沒有按照人所預期時間和方式出現,這些貌似「屬靈」的人就會問:「我們禁食,禰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禰為何不理會呢」(賽五十八3)?神的回答是:「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賽五十八3),詭詐者在利益面前最誠實;又說: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兇惡的拳頭打人」(賽五十八4),詭詐者在肉體面前也最誠實。
  • 人無法倚靠肉體除去詭詐(西二23;賽五十11),「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賽五十10),因為「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神會像管教雅各一樣,興起「百般的試煉」(一6;雅一2)來對付我們的詭詐、「造就嘴唇的果子」 (賽五十七19),讓我們能「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地揭開內心的遮羞布、勇敢地直面自己的醜陋(賽五十九12-13)。這樣徹底的認罪,證明我們里面已經有了神所賜的「新心、新靈」(結三十六26),所以就真正「厭惡自己」(結二十43),「心里所充滿的,口里就說出來」(太十二34)。

【彼前二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彼前二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 4-10節勉勵信徒在神家要「被建造成為靈宮」,勸勉的內容從個人轉到教會,整體是一個交錯平行的結構:
    • A. 基督是活石(4節);
    •  B. 教會是靈宮(5節);
    • A1. 基督的身分(6-8節);
    •  B1. 教會的使命(9-10節)。
  • 第4節宣告基督的身分,可譯為「主是活石,雖然被人棄絕,卻是神所揀選所珍貴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彼得從「嬰孩」(2節)說到「活石」,可能是因為希伯來語的「石頭 אֶבֶן/eh’-ben」(創二十八11)和「子孫 בֵּן/bane」(創十31)諧音,是雙關語(路三8)。主耶穌是「活石」,不但自己就是生命(約十四6),而且可以賜人生命(約十10)。與基督有關的「永活的盼望」(一3和合本修訂版)、「永活常存的道(一23和合本修訂版)都是永恒的。
    • 主耶穌曾經引用詩一百一十八22,宣告自己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太二十一42;可十二10;路二十17;徒四11),世人不認識祂、排斥祂,但祂「卻是神所揀選所珍貴的」。因此,被世界棄絕的信徒也當知道,雖然自己和基督一樣被世界排斥,但也和基督一樣「是神所揀選所珍貴的」(一2、18)。
    • 「到祂面前來」,就是親近主。「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詩二十四3-4),信徒只有除去內心的「詭詐」(1節),才有可能親近主。
  • 第5節宣告教會的使命,可譯為「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獻上蒙神悅納的靈祭」(新譯本,英文ESV譯本)。
    • 當時耶路撒冷的聖殿還沒被毀,猶太祭司還在獻祭,但聖靈卻啟示,只有「靈宮」才是神居住的地方。「宮 oikos」原文可被譯為「房子」(可二1)、「家」(可二11)、「殿」(可十一17)。「靈宮」是雙關語,既是「屬靈的殿」,也是「神的家」(四17)。
    • 「聖潔的祭司」原文是單數,表明蒙召的信徒所組成的教會,身分是「聖潔的祭司」,在地上承擔「祭司」的使命。
    • 當信徒到「活石」面前、與主親近的時候,就會越來越像主(林後三18),「也就像活石」,同樣「雖然被人棄絕,卻是神所揀選所珍貴的」,得以「被建造成為靈宮」,也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弗二19-22)。每個信徒都要在這屬靈的殿(林前三16;弗二22)里事奉,在不信的世界「作聖潔的祭司」,借著中保耶穌基督直接來到神面前(來十三15),獻上蒙神悅納的生命、事奉、頌讚、善行和禱告(羅十二1;十五6;弗五2;來十三15-16;腓二17;四18;啟八3-4)。信徒對世界的使命和見證,與世界對自己的態度無關,完全是根據基督和神。

【彼前二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彼前二7】「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彼前二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譯: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 6-8節運用了猶太拉比「米大示 Midrash」解經常用的「串珠 Gezerah Shavah」原則,把有相同或相似關鍵字、詞組的經文聯系在一起,用來解釋基督的身分。
  • 第6節引自賽二十八16:
    • 古代中東人在建造房屋安放根基時,先在最外角安置「房角的頭塊石頭」(7節),作為建築物底部轉角處的基石,用以連接墻垣,支持和穩定整個建築物。基督就是教會的「房角石」(6節;弗二20;亞十4),比喻基督是建造教會和聯絡全體的基準,祂為教會定界,所有的信徒都必須借著與祂的關系,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地位和用途。神的心意不但要借著耶穌基督拯救我們,而且要借著祂建造我們;救恩的目的是為了建造基督的身體(弗一10),所以我們不能只重視救恩、不重視建造,只關心個人、不關心教會。
    • 安放在錫安」(6節),表明神的這項新工程要取代耶路撒冷物質的聖殿。
    • 「信靠祂的人」(6節),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建立在基督這塊房角石」上的人,他們「必不至於羞愧」(6節),終將得著神在基督里應許的救恩(一5、9、13)和榮耀(五10)。
  • 第7節引自詩一百一十八22,第8節引自賽八14-15,指出基督對於兩種人不同的影響:
    1. 「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7節),被正面回應的信徒引以為榮,得以分享祂的尊貴。
    2. 「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不但會讓負面回應的不信者大跌眼鏡,而且「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8a)。
  • 8b可譯為「他們絆跌,因為不順從這道,這也是預定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預定 tithemi」原文和「安放 tithemi」是同一個詞(帖前五9),表明基督的救贖和不信者的拒絕都在神的計劃之中、也在神的管理之下,信徒的受苦也並非意外
    1. 神以祂的主權安放」了房角石基督,並且給人選擇的自由,也以祂的主權預定了選擇的後果:棄絕這道的結果,就是走向滅亡,因為所有不順從這道」的人,都將面對這道的審判(約十二48),這是一個已經預定的屬靈法則。
    2. 「預定」原文動詞是第三人稱覆數,表明神不但預定了屬靈的法則,而且那些絆跌的人也被預定了。因為人的天性都是不順從這道」的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三11),所以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弗一4)一些不配的人順從這道。而當神預定揀選一些信徒(一2)的同時,意味著同時預定了「因為不順從這道」而絆跌的人。

【彼前二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前二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 9-10節是引用舊約,解釋教會的使命。信徒與那些預定絆跌的悖逆者(8節)不同,教會的身分和使命是:
    1. 「被揀選的族類」(9節),引自賽四十三20,原文是單數。新約教會已經成為一個屬靈的新民族,與舊約的「選民」(賽四十三20 )以色列人一同有分於神的祝福。
    2. 「有君尊的祭司」(9節),引自七十士譯本出十九6,原文是單數,原本是神對舊約選民的應許,現在也適用於新約的教會,教會是「有君尊的祭司」的群體。「君尊」表明身份和職任的尊貴,因為我們所服事的是神國的萬王之王,將來也要與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
    3. 「聖潔的國度」(9節),引自七十士譯本出十九6,原文是單數,原本是神對舊約選民的應許,現在也適用於新約的教會。「聖潔」指分別為聖歸給神(林後六17),「國度」指神掌權的範圍(太六10)。
    4. 「屬神的子民」(9節),引自出十九5、賽四十三21,原本是神對舊約選民的應許,現在也適用於新約的教會。教會是被基督買贖的屬神的產業,接受神的管理、保護和養育,每個信徒都應當順服祂。
  • 神揀選信徒歸自己所有,目的是「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9、12節)。作為「有君尊的祭司」,教會在地上的使命是事奉神,以言行見證神的救恩,以生活彰顯神的性情,因為神說:「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十三21)。但是,信徒的「詭詐」(1節)常常是:
    1. 對自己的「黑暗」輕描淡寫,只宣揚自己為神做了什麽;
    2. 一面宣揚「奇妙光明」,一面「仍在黑暗里行」(約壹一6);
    3. 宣揚的不是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而是別的什麽。
  • 第10節引用了何二23,表明神的「美德」就是:過去,外邦人在「黑暗」中與神為敵,「算不得子民」(10節),也沒有資格「蒙憐恤」(10節)。現在,祂卻用恩典召我們「入奇妙光明」,「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里」(西一13),使我們作了神的子民」(10節)蒙了憐恤」(10節)。因此,信徒應當「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來十三15)珍惜這個新身分、活出這個新身分。

【彼前二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

【彼前二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譯: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 二11-三7的主題是「在世上的生活,與五1-7「在教會的生活」前後呼應。
  • 信徒是「屬神的子民」(9節),但又是在地上的寄居者、百姓、奴仆、妻子和丈夫,該怎樣在世人面前「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9節)呢?為此,彼得從五個方面具體教導信徒活出合乎身分的生活,包括:
    1. 對寄居者的命令(二11-12);
    2. 作為百姓的生活(二13-17);
    3. 作為仆人的生活(二18-25);
    4. 作為妻子的生活(三1-6);
    5. 作為丈夫的生活(三7)。
  • 「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11節),這是提醒每一個信徒,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不應該隨從世界、留戀世界,生活的一切都應該面向天上「更美的家鄉」(來十一16)、盼望「天上的基業」(一4)。彼得首先向寄居者們發出兩條命令:
    1. 消極的命令:「要禁戒肉體的私欲」(11節)。信徒的客旅生活應當入世而不屬世,雖然在世上寄居,但卻不與世界同流合污。這條命令表明,我們並非不能控制「肉體的私欲」,而是既可以被自己縱容,也可以靠聖靈約束:「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因此,我們將來要在基督台前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禁戒」直譯是「不斷控制自己不做某事」。「肉體的私欲」是神留在每個信徒身上的刺,一生「與靈魂爭戰」(11節),好讓我們不敢懈怠、緊緊抓住神;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一不警醒,肉體就會影響我們與神的關系。
    2. 積極的命令:「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12節)。信徒的客旅生活應當出世而不厭世,既然在世上寄居,就有責任向世人作見證,「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9節)。這里的「外邦人」指所有的不信者,包括不信的猶太人。雖然許多不信者誤解、甚至恨惡信徒,毀謗他們「是作惡的」(12節),但事實勝於雄辯,凡是神所預定、但暫時不信的人(一2),遲早會因著看見信徒的好行為而信主(三1-2),「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12節;太五16)。「鑒察」也可譯為「眷顧」(路十九44)。而未蒙揀選的人,就是在大災難中也「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啟十六9)。

【彼前二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彼前二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彼前二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彼前二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借著自由遮蓋惡毒(或譯:陰毒),總要作神的仆人。」

【彼前二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 13-17節是寄居者作為百姓的生活
    1.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羅十三1),每一個政權的存在都仰賴神的允許,地上的權柄不過是表明神的權柄。所以作百姓的信徒要「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13節),無論是自稱神明的「在上的君王」(14節)、還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14節),「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7)。人的制度無論形式是民主、共和,還是專制、獨裁;無論成因是選舉、任命,還是政變、侵略;無論信仰是敬虔、順服,還是抵擋、悖逆,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個能夠存在。
    2. 信徒「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動機不是逃避懲罰,也不是茍且偷生,而是「為主的緣故」,照著主的榜樣,順服允許這權柄存在的神。但是,當人的命令違背神的命令時,我們在行為上便不能「順從」,因為「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但在態度上還是要「順服」。沒有一種人的制度是完美的,人類墮落以後,時間有限、資源不足、欲望卻無窮,無論是自由民主、獨裁威權、人道平等、還是低碳環保,都要有人付出代價,不可能皆大歡喜;對於一部分人有利的「好」制度,往往是對另一部分人不利的「壞」制度。因此,神要我們「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並不是因為那種制度公義、公平,而是要借著人的制度,讓我們學習「禁戒肉體的私欲」(11節)。但是,肉體的生命總是不甘心束手待斃,所以不肯順服的人總會找出表面無私、實際自我的理由,「借著自由掩蓋惡毒」(16節)。因為人性總是竭力表現具備那些自己最缺乏的東西,同時竭力掩飾想要那些裝作不在意的東西。
    3. 彼得勸勉信徒順服掌權者,並非因為當時的政權善待教會、或者能正常地「罰惡賞善」,而是「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15、12節)。實際上,正是猶太公會和羅馬帝國兩大權柄合作,將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時的羅馬帝國是奴隸制,沒有民主、自由和人權,在位的凱撒尼祿(主後54-68年)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暴君,死後甚至被羅馬元老院宣布為人民公敵,施以除憶詛咒(Damnatio memoriae)。彼得寫完本信之後大約一、兩年,尼祿殘害基督徒,保羅和彼得都在此期間殉道。此後二百五十年間,羅馬帝國對教會有十次大逼迫,但教會始終遵守使徒教導, 沒有用血氣對付血氣,最後,溫柔的教會「徒手征服了羅馬帝國」。因為在「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
    4. 信徒順服掌權者,並不是否定基督徒的自由(16節),而是因為自己已經被主買贖(一18-19)「作神的仆人」(16節),而不是「作人的奴仆」(林前七23),所以可以不受肉體和罪的捆綁(加五13)、「作了義的奴仆」(羅六18),自由地順服神的旨意行善。因此,他們不是被人強迫,而是自由地選擇「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因為信徒為主作見證的方法,不是為主反抗人的制度 ,而是為主「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基督的精兵不是打破制度,而是攻破人心(林後十5)。信徒「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9節),不是倚靠好制度,而是倚靠神,向世界作「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17節)的見證。「尊敬眾人」是我們對所有不信者的態度,「親愛教中的弟兄」是對信徒的態度;我們對於不信的「君王」和「眾人」同樣「尊敬」,唯獨向神要獻上最高的「敬畏」。

【彼前二18】「你們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彼前二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彼前二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麽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彼前二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彼前二22】「祂並沒有犯罪,口里也沒有詭詐。」

【彼前二23】「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彼前二24】「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彼前二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 18-25節是寄居者作為仆人的生活
  • 「仆人 oiketes」(18節)原文指奴隸或料理家務之傭人,被看為主人家庭中的成員,相當於沒有公民權利和自由的雇員。他們也領工資,並能在服務一段時期後贖回自由。在新約世代,羅馬城和意大利大約有85%-90%的居民都是奴隸或奴隸出身,羅馬帝國有大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人口都是奴隸。因此,在初期教會中,仆人和奴隸的比例很高。他們社會地位低下,經常無故受罰受苦。但是,彼得卻勸勉他們要活出新身分的樣式:「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18節),並且提出兩個理由。
  • 一、這是神所喜悅的。作仆人的信徒「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18節),不是因為害怕受罰,也不是因為主人「善良溫和」(18節),而是為了討神喜悅,行事為人與「神的子民」(10節)的身分相稱。「敬畏」指對主人的「敬畏」。
    • 信徒若只是「忍受冤屈的苦楚」(19節),並不能討神喜悅;只有「為叫良心對得住神」(19節)、順服神的旨意,才是「可喜愛的」。因為這樣的「忍受」才是把自己交托給神,能忍受一切不公平的待遇,毫不怨恨、自憐或失望。
    • 信徒若只是「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20節),也不能討神喜悅。只有「因行善受苦,能忍耐」(20節),才是「可喜愛的」,因為這樣的「行為忍耐」才能彰顯出神的恩典。
  • 二、這是在忠心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
    •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21節),表明我們「蒙召」就是為了效法基督,「因行善受苦」是基督背過的十字架,也是神給我們的十字架,好讓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得享祂永遠的榮耀」(五10)。
    • 22節引自賽五十三9,表明基督無論是受難前還是受難時,都「沒有犯罪」;無論在言語上還是在行為上,都全然無罪,「口里也沒有詭詐」
    • 23節引自賽五十三7,24節引自賽五十三4-5,25節引自賽五十三6。基督是以順服回應冤屈的完美榜樣:祂默然忍受十字架的痛苦和羞辱,把自己完全「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3節),「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25節),使我們可以從罪的刑罰和權勢中得釋放,並且為祂而活:「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25節;羅六18-19)。「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25節),「醫治」是過去式,也就是成為每一個信徒的救恩。
  • 過去,彼得體貼人的意思,曾勸主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受難(太十六22),如今,彼得卻鼓勵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因為他已經認識到,我們「蒙召原是為此」。人的天性是堅持權利、得理不饒人,一定要搞清楚「憑什麽、為什麽」;基督的腳蹤卻是不講權利、只講順服:「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所以彼得並沒教導如何宣泄怒氣、心理治療,也沒叫人呼吸冥想、忍氣吞聲,而是要我們像基督一樣,「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或伸冤、或赦免,都在於神。因為信徒都是「屬神的子民」(9節),基督不但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成就了救恩,而是始終保護和牧養把自己交給「靈魂的牧人監督」(25節)的信徒,讓我們可以放心地「因行善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