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四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 第1節是三18-四11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基督既在肉身受苦」(1節),走通了十字架的得勝之路,我們就當「跟隨祂的腳蹤行」(二21),效法基督順服神、「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1節)。
  • 「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1節),並不是說不再犯罪,而是當人「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願意付上代價「為義受苦」的時候,罪的誘惑在我們身上就無法繼續,「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受苦的心志是信徒勝過試探的兵器,這兵器不是「受苦」、而是「心志」。人若立志受苦,未必會受多大苦,因為若「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人若逃避受苦,反而越多受苦,因為神說:「你們怕刀劍,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結十一8);人若不願受苦,就越難忍受其苦,因為「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一8)。
  • 但是,「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我們的難處是:常常分不清自己的心志出於肉體還是出於聖靈,平時閃亮的兵器,臨陣才發現只是銀樣镴槍頭。因此:
    • 首先,我們應當知道「受苦的心志」不是什麽:
      1. 不是不怕吃苦——而是承認苦杯難喝、肉體軟弱,正如「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二十二44)。
      2. 不是自找苦吃——苦是神所量給的,不是自找的。「自表謙虛,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
      3. 不是臨陣磨槍——不要苦到臨頭才立心志。但以理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才有受苦的心志。人若平時都不肯讓肉體不舒服,就不要幻想為主做大事。
    • 第二,我們也當知道「受苦的心志」是什麽:
      1. 是害怕受苦——忠心的信徒暫時受患難十日(啟二10),是害怕與拜獸的人一樣,「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十四11)。
      2. 是倚靠聖靈——立志就是順服聖靈,「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但人有心無力,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七18),所以只能倚靠聖靈受苦。
      3. 是誠實無偽——不是假裝受苦,而是承認自己內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誠實面對良心:我是渴慕聚會還是喜歡熱鬧?是殷勤傳道還是好為人師?是彼此扶持還是情感倚賴?是主內交通還是喜歡聊天?是勞苦宣教還是輕松度假?
    • 第三,我們應當知道「為義受苦」不是什麽:
      1. 不是為罪受罰——承擔錯誤的後果,只是人的責任和神的管教,不要把為罪受罰高擡成為義受苦。
      2. 不是屬靈偶像——我們是為義蒙召,不是為苦蒙召。人若把受苦當作偶像,不是做該做的事,只是做愛做的事,就不是作神的仆人,而是淪為成就感和虛榮心的奴隸。
      3. 不是自誇資本——自詡能吃苦,只是因為真正的苦頭還沒到。自表謙虛,苦待己身,只會使肉體膨脹、自以為義、刻薄待人(路十八11-12)。
    • 最後,我們也當知道「為義受苦」是什麽:
      1. 是活得正確——為義受苦,就是向神正確、與世界為敵。高升之前、必先降卑,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2. 是棄絕肉體——肉體不舒服了,生命才能潔凈。人喜歡做的事不苦,應該做的事才苦;「各耳板」不苦,給父母的奉獻才苦(可七11)。
      3. 是減少自己——窮到只剩基督,「除禰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

【彼前四2】「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陰。」

【彼前四3】「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 2-3節和三22前後呼應:
    • 過去,基督「一次為罪受苦」(三18),「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三22)。
    • 現在,信徒有了受苦的心志,也可以「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陰」(2節)。雖然我們未必能付上代價,但只有預備好付上代價,才能使我們「蒙神能力保守」(一5),順從聖靈、不體貼肉體。一個沒有預期會受苦,或者不打算「為義受苦」(三14)的人,不可能「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
  • 「隨從外邦人的心意」(3節),可以分為兩大類罪:一類是放縱私欲,另一類是拜偶像。這兩類罪息息相關、彼此助長,「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弗五5)。
    • 「邪淫」(3節),就是不受道德約束的生活,特別是放蕩的性生活。
    • 「惡欲」(3節),指控制人的情欲。
    • 「荒宴」(3節),指充滿淫亂的酒席宴會。
    • 「群飲」(3節),指無節制的酒會。
    • 「可惡拜偶像的事」(3節),指可憎的偶像崇拜。
  • 「時候已經夠了」(3節),意思是這樣的生活也該停了,否則沒有辦法「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5節)。

【彼前四4】「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彼前四5】「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 4-5節的主題是「新約時代信者和不信者的結局」,與三20-21的主題「挪亞時代信者和不信者的結局前後呼應。
    • 過去,聖靈曾借挪亞的口向當時的人傳講悔改的信息,但大部分都是貪戀世界、不願受苦,結果被洪水除滅、成了「在監獄里的靈」(三19),只有少數人得救。
    • 現在,外邦人不肯因信徒的見證悔改,反而毀謗他們,也「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5節),只有少數人得救。
  • 世人都喜歡跟隨潮流、互相壯膽,以為人人都犯罪、就可以法不責眾,「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所以見到過去與自己同流合污的人「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4節)。信徒的好品行只能感化神所揀選的人(三1),沒有被神揀選的不信者不但不會被感化,反而會「毀謗」有好品行的信徒,好壓制良心不安、為罪自圓其說。今天,信徒若堅持不受賄、不徇私、不造假,也可能會被不信者當作怪物來「毀謗」。但在最後審判的時候,所有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那時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 世界有三招:私欲的罪性(3a)、偶像的誘惑(3b)、毀謗的壓力(4節),目的是拉人下水。但這三招對於有受苦心志的人卻不靈:
    1. 基督的受苦,使祂勝過仇敵、得了權柄,使萬有都服從了祂。因此,受苦的心志是與基督一同作王、通往寶座的十字架之路(三22)。
    2. 受苦的心志,是啟動聖靈權能的鑰匙,可以制服肉體、得著自由,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2節)
    3. 人越有受苦的心志,誘惑就越暗淡;越沒有受苦的心志,難處就越大(3節)。正如主所說的:「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彼前四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 6a「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與三19「祂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里的靈聽」前後呼應。
    • 「為此」,指傳福音是為了讓人能面對最後的審判。
    • 「死人」,指彼得寫信時已經去世的信徒,他們生前「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
  • 6b可譯為「要使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與三18b「在肉體里,祂被治死;但在靈里,祂覆活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前後呼應。
    • 「肉體按著人受審判」,指信徒也和基督一樣,要經過肉身的死亡。
    • 「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表明那些信從福音的人,就像基督一樣活在神面前。

【彼前四7】「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彼前四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彼前四9】「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彼前四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彼前四11】「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7-11節的主題是「信徒在神面前的生活」,與三18a的主題「基督受苦引人到神面前」首尾呼應:
    • 過去,「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三18a)。
    • 現在,末世的信徒應當活在神面前,為此「謹慎自守,警醒禱告」(7b);因為「萬物的結局近了」(7節),正在等候基督的再來。「謹慎自守」的意思是「頭腦清醒、冷靜」,使我們的禱告「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2節)。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求神阻止世人犯罪、讓世界平安無事,就不是警醒的代禱,而是自以為比神更加公義、更有愛心。
  • 信徒每天應當禱告的兩個重點,是愛心和忠心。
    1. 魔鬼願意用世上的萬國作代價,給主耶穌提供十字架的代替品:只需要向牠下拜,就可以毫無風險地完成神托付的使命,好像很忠心;個人放下面子,卻能讓世人少受兩千年的苦、多幾百億靈魂得救,好像是大愛(太四8-10)。但是,捷徑並不能解決罪和生命的問題;一個沒有十字架的國度,即使全民自稱基督徒,還是在罪惡的轄制之下,仍然是魔鬼的國度。主耶穌若是走了捷徑、敬拜了魔鬼,就再也沒有資格「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7)。
    2. 同樣,越是覺得自己有愛心、有忠心的人,越是需要清醒、謹慎地為自己的愛心和忠心禱告,因為仇敵提供了太多十字架的廉價代替品:既有不需要十字架的教會和福音,也有不需要十字架的愛心和忠心。若是離開了十字架,全然美麗和全然敗壞只有一線之隔,得勝的巔峰和失敗的深淵只有一步之遙。有十字架的愛心和忠心,會使肉體越來越小;沒有十字架的愛心和忠心,會讓肉體越來越大。十字架的工作,是破碎肉體,顯明里面的全然敗壞;十字架的目的,是讓人認識自己、轉向基督;十字架的痕跡,是厭惡自己,因此甘心舍己——拒絕自己、放下自己。
  •  首先,我們要為自己的愛心警醒禱告:
    • 有十字架的愛心,就是因著經歷基督舍己的愛(弗五25),所以放下自己、甘願舍己(約十三34);就是認識了自己的敗壞,所以不堅持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沒有十字架的愛心,各有各的定義,只是讓自己感覺很有愛心,實際上是體貼肉體。
    • 在末世,「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二十四12-13),因此,末世的教會「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8節)。寄居者一生的兩大功課,就是對付罪、操練愛。愛能使我們彼此包容、接納對方的缺點(林前十三4-7),阻止罪上加罪,也可以使罪自行消失(箴十12;雅五20)。沒有愛就沒有預備好進天國,因為地上的國度靠著恨存在,天國卻是靠著愛長存。人心里若沒有舍己的愛,每句話、每個動作都可能會被誤解、扭曲、放大,導致忌恨、紛爭、犯罪,永恒就成了地獄。
    • 「彼此切實相愛」的試金石,是「互相款待,不發怨言」(9節)。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是舍己益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十三8)。因此,如果我們一面用愛心幫助人,一面為由此產生的麻煩、糾紛、誤解或忘恩發怨言,證明我們的愛心只是天然人的修養,需要別人的回報或認可,並非出於十字架的舍己之愛。
    • 我們在禱告中,應當謹慎三個離開十字架的跡象:
      1. 愛心缺乏——人若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就很難體會神的愛, 也很難愛不可愛的人(約壹四19;路七47)。
      2. 愛心造假——不是「常以為虧欠」(羅十三8),而是居高臨下、施舍心態。不是「愛你們的仇敵」(太五44),而是期待感恩、需要認可。不是「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而是外面放下、里面拿起。不是「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提前三4),而是聚會像在天堂、家里像在地獄。
      3. 愛心泛濫——憑著一時的血氣,代人寫作業、替人學功課,似乎比神還有愛心(申十五12-14;二十四10-13),但卻無法持久。
  • 其次,我們每天要為自己的忠心警醒禱告:
    • 有十字架的忠心,是因著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所以放下自己的堅持,只隨從聖靈、不體貼肉體。沒有十字架的忠心,就是跟隨自己的感覺,讓自己感覺很忠心,實際上是體貼肉體。
    • 每一個信徒都有聖靈所賜的恩賜,目的是讓我們「彼此服事」。因此,「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10節)。當時的管家是管理家庭的奴仆,自己沒有財產,只是按照主人的意願和命令、使用主人的財產,「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因此,信徒既不能炫耀恩賜,也不能忽略恩賜,更不能浪費恩賜,而要發現自己的恩賜、為神家運用恩賜,讓神的恩典在教會中彰顯出來,將來才能向主交賬。「恩賜 charisma」指聖靈賜下的才能,目的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 「彼此服事」的工作分為兩大類:「講道的」(11節)和「服事人的」(11節)。我們在禱告中,應當謹慎三個離開十字架的跡象:
      1. 「按著神的聖言講」(11節)——對自己太有把握,表面上合乎聖經,實際上是撇開聖經、摻雜了人意的說教,讓屬世的道德哲學、技巧方法和勵志故事登上講台;表面上引用聖經,實際上只是作個幌子,斷章取義、偷梁換柱,經不起推敲,容易誤導人。
      2. 不「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11節)——對自己太欣賞,表面上是把才幹獻給神,實際上是讓自己得榮耀、給撒但留破口。神看不上出於肉體的任何事物,因為敗壞的泉眼里出來的還是敗壞,再美也會朽壞。神所賜的力量,表面上是人的才幹,但卻經過了十字架的對付和寶血的潔凈,成了主耶穌手中的五餅二魚。
      3. 「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11節)——沒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動機不本於祂,只做愛做的事、卻忽略職責;方法不倚靠祂,走世界的捷徑,用短暫的激情代替真實的認罪悔改,用地上的天國讓人樂不思蜀;結果不歸於祂,事奉者代替了神、成了別人的偶像。

【彼前四12】「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彼前四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 四12-19的主題是「為主受苦」,與三8-17「為義受苦」前後呼應。
  • 彼得警告信徒,應當預備接受更嚴竣的逼迫:「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12節),因為「祂必坐下如煉凈銀子的,必潔凈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瑪三3)。「火煉的試驗」是熬煉金銀的火,不是沒意義的受苦,目的是潔凈信心。在即將到來的尼祿逼迫中,基督徒被指控焚燒了羅馬城,許多信徒甚至被塗上瀝青、當作火把,經歷了真正的「火煉的試驗」。
    1. 教會受世界的逼迫,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因為信徒「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凸顯世人生活方式的敗壞,所以「凡作惡的便恨光」(約三20)。抵擋神的撒但和世界必然會引誘、逼迫立志跟隨神的人,所以「火煉的試驗」是寄居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
    2. 教會越少受到世界的逼迫,世俗化的程度越嚴重,證明信徒效法世界過於效法基督,與世界幾乎毫無分別。保羅幾乎在每個城市都受到了逼迫,若我們卻在世界生活安逸、如魚得水,從來沒有遭遇過「火煉的試驗」,就應該「以為奇怪」。「試驗」原文和「試煉」(一6)同字。
    3. 既然世界本來就充滿痛苦和死亡,「火煉的試驗」更是寄居者客旅生活的常態,今天的信徒為什麽會認為生活就該平順安穩,一旦事情沒達到自己的預期、沒滿足自己的要求,就對神失望、抱怨,「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呢?
  • 信徒若是為主受苦,不但不會奇怪、不被打倒、不急著求苦難離開我們,「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13節;路六22-23)、證明自己屬於基督。「與基督一同受苦」的特征是:一邊受苦,一邊感到在主里的喜樂加添(徒五41),「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五3)。結果必然是:
    1. 與基督一同喜樂(一6);
    2. 與基督一同相交(腓三10-11);
    3. 「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彼前一7;五10);
    4. 「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

【彼前四14】「你們若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彼前四15】「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彼前四16】「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 信徒「若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14節),因為「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乃是一種特權。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11-12)。聖靈住在每一位真信徒心中,更以一種榮耀的方式「常住在」(14節)為主受苦的人身上;因為只有當我們為主受苦的時候,才能經歷聖靈的特殊能力(路十二11-12;二十一14-15;徒四31)、預嘗屬天的榮耀(詩三3;八十九17)。
  • 「為作基督徒受苦」(16節),就是為主受苦。「基督徒」這個詞在聖經中只出現在本節和徒十一26、二十六28,是當時的外邦人給信徒起的綽號(徒二十六28)。由於信徒的生活方式與敗壞的環境格格不入,所以被當作一群奇特的人看待;外邦人也很快看出他們高舉基督,和猶太教並不相同,所以把他們稱作「基督徒」(徒十一26)。但信徒卻借此勉勵自己跟從基督。他們里面有基督、外面像基督(腓一20-21),用自己的生活把這個名字變成了一個榮耀的稱號。自稱「基督徒」的人,心思言行都當跟隨基督,才能「因這名歸榮耀給神」(16節),「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11節)。

【彼前四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彼前四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彼前四19】「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 「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17節)也可譯為「審判從神的殿起首」,「家」和「殿」原文是同一個詞。正如結九1-11的異象中,神命令滅命的天使把那些拜偶像的人「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從殿前的長老殺起」(結九6)。神對世界的審判,也要從神的殿、也就是教會開始(耶二十五29;摩三2)。17節和結九6的前後文也都提到了神的榮耀(彼前四14;五1;結九3;十4)。
  • 信徒「為作基督徒受苦」(16節),是神對世界審判的一部分,以便潔凈我們的信心(一6-7;三17;瑪三1-3)。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因為審判的結局是確定的。主耶穌再來以後的審判,至少有三種:
    1. 「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受審的是覆活和活著被提的信徒(本節;帖前四16-17),為要讓得勝的信徒進入千年國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
    2. 「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太二十五31-46),受審的是主再來時地上還活著的人(徒十42;提後四1),包括外邦人(耶三17)和原來不信主的猶太人(太十九28),為要判斷誰有資格進入千年國度做百姓(賽六十10-12;珥三1-12)。
    3.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受審的是在頭一次覆活(啟二十5-6)里無分的死人,時間在千年國度以後、新天新地以前,為要判斷誰有資格進入新天新地(啟二十11-15)。
  •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18節),引自箴言十一31,補充說明「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17節)。得救的信徒今生並不能免除管教性的審判(瑪三1-3),因為那是罪的自然後果(來十二7)。既然連信徒今生都要接受神的審判、艱難地得著完全的救恩(一5、9、13),那些不「為作基督徒受苦」(16節)、但卻拒絕神的人,在神的審判台前「將有何地可站呢」(18節)?正如主耶穌在前往各各他的苦路上所說的:「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幹的樹將來怎麽樣呢」(路二十三31)?因此,我們應當計算跟從主和拒絕主的代價(路十四25-33),不要躲避為主受苦。
  •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19節)的人,就像主耶穌「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二23)。信徒受苦既不是意外偶然、也不是命運作弄,而是神的旨意;這並不是因為神太苛刻,而是因為我們的肉體太強大。但是,既然把苦難量給我們的是父神,祂也必保守我們受苦的結局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程度和時間也是有限的。我們在受苦時並不孤單,因為有「信實的造化之主」眷顧我們、有「神榮耀的聖靈」(14節)陪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