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十五1】「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王上十五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 「女兒」(2節)原文也可以指「孫女」。「瑪迦」(2節)其實是押沙龍的外孫女,又名米該亞,是押沙龍的女兒他瑪(撒下十四27)與基比亞人烏利所生的女兒(代下十三2)。押沙龍的母親也叫「瑪迦」(撒下三3)。
-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同時開始作王。羅波安「作王十七年」(十四21),然後由他兒子亞比央接續他作王,這里卻說亞比央在「耶羅波安王十八年」(1節)登基。因為以色列王的執政年數是從春天的正月(亞筆月)起算,猶大王的執政年數是從秋天的七月(以他念月)起算,不足一年的部分都算為一年。所以南北兩國記錄的執政年數常有一年的差異 。
- 羅波安效法他父親所羅門,「娶十八個妻,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代下十一21)。雖然瑪迦「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13節),但羅波安卻最寵愛瑪迦,所以「立瑪迦的兒子亞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為首」(代下十一22),完全是順從肉體的情欲而行。
【王上十五3】「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王上十五4】「然而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
【王上十五5】「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 「誠誠實實地順服」(3節),原文是「用完全的心跟隨」。亞比央和所羅門一樣(十一4),不是不跟隨神,而是不肯用完全的心跟隨神。亞比央曾經譴責北國,責備他們照著外邦人的惡俗敬拜「當作神的金牛犢」(代下十三8-9),標榜自己「遵守耶和華我們神的命」(代下十三10-12)敬拜神。因此,亞比央「所行的一切惡」(3節),不是不敬拜神,而是一面敬拜神,一面敬拜偶像,正如許多信徒「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 「燈光」(4節)原文是單數,比喻大衛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雖然神「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十一39),但卻「不至於永遠」(十一39),因為無條件的大衛之約(撒下七16)並不是倚靠人的屬靈光景來維持,而是由神自己負責「親口應許,親手成就」(八24)。今天,我們也常常軟弱、失敗,但還是能「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同樣也不是靠我們的功德來維持,而是因為萬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29)。凡是神所揀選的羊,誰也不能從聖父、聖子「手里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
- 第5節是聖靈對大衛一生的評價。聖經以大衛為標準來衡量國度的君王,因為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3節),「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5節);即使犯罪,一經聖靈光照,便立刻認罪悔改、甘心接受管教。但是,「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八46),連最合神心意的大衛王,也有「赫人烏利亞那件事」(5節;撒下十一1-27)的污點。因此,亞當的後裔都沒有資格靠行為自誇,只有接受基督的生命和權柄,才能恢覆到起初神創造的心意里去。
【王上十五6】「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王上十五7】「亞比央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王上十五8】「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的城里。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 南國從羅波安時代就開始與北國的耶羅波安爭戰(6節),一直持續到亞比央的時代(7節)。
- 神允許亞比央與耶羅波安爭戰,是為了叫北國的百姓認清拜金牛犢的愚昧(代下十三8-9),叫南北的百姓都學習「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代下十三12、18)。但耶羅波安的心完全被個人的利害得失所占據,無論是先知傳達神的話語(十三2;十四7-11)、親身經歷神跡(十三4),還是慘重的失敗(代下十三17),都不能使他蘇醒。可見,若沒有聖靈的感動,沒有一個人會主動向神認罪悔改;信徒回轉信主,也完全是出於聖靈的工作,因為「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
【王上十五9】「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
【王上十五10】「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 「亞撒」(2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醫治者」。
- 「祖母」(10節)直譯為「母親」,在許多中東的文化中,都稱男性祖先為「父親」,女性祖先為「母親」。「瑪迦」(10節)是亞比央的母親(2節)、亞撒的祖母。其他的猶大王都記錄其母親的名字,只有亞撒是記錄其祖母的名字。可能因為他父親亞比央只短暫地統治了兩年,以致他年幼登基,祖母掌控大權,影響力比他的母親更大。
- 亞比央於「耶羅波安王十八年」(1節)登基,而亞撒於「耶羅波安二十年」(9節)繼位,因此,亞比央「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2節),實際上只有兩年。亞比央可能是在「耶羅波安二十年」七月之後去世的,第三年的執政時間不到半年。
- 亞撒「作王四十一年」(10節),是繼大衛、所羅門之後第三個長期統治的猶大王。在亞撒統治的四十一年里,北國以色列走馬燈似的更換了三個王朝、六個王(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每一次王朝的更換都是因為暗殺和政變。人一旦離棄了神,不接受神的揀選,王位就成了人人都可以爭奪的獵物:「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而作王的人都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是為了牧養神的群羊。
【王上十五11】「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王上十五12】「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王上十五13】「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後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
【王上十五1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王上十五15】「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里。」
- 亞撒王時代是猶大國歷史上的第一次覆興。神借著先知亞撒利雅引導亞撒「壯起膽來」(代下十五8)遵行神的道(代下十五1-7),「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12節),包括所羅門(十一5-8)和羅波安(十四23)時期所造的。但亞撒沒能完全「從國中除去孌童」(12節),直到他的兒子約沙法才完成這一工作(二十二46)。「邱壇」也「還沒有廢去」(14節),可能亞撒認為既然邱壇上已經沒有偶像,就不再有功用。大衛的後裔中,只有希西家(王下十八4)和約西亞(王下二十三8)徹底廢去了邱壇。
- 亞撒在執政十五年後(代下十五10),經歷了洗法谷靠神得勝(代下十四9-15),又得著先知亞撒利雅的鼓勵,才剛強壯膽地「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後的位」(13節),除掉了拜偶像的源頭。
-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3節),但亞撒卻沒有繼續行他父親的惡,而是「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11節),還燒毀了祖母的偶像(13節)。人的成長固然會受父母和環境的影響,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犯罪負責,不能把原生家庭、成長環境作為自己犯罪、墮落的借口。因為神不偏待人,祂給每個人悔改的機會都是一樣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 亞撒一面除去了攔阻與神交通的孌童和偶像,一面獻上了神所當得的禮物,「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里」(15節)。我們的個人、家庭、教會若要在神面前得著覆興,首先就應當求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知道什麽是自己當除去的,什麽是自己當獻上的。
【王上十五16】「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王上十五17】「以色列王巴沙上來要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里出入。」
- 「拉瑪」(17節)是便雅憫支派的城邑(書十八25),位於耶路撒冷北方只有6公里。
- 亞撒執政的第十年,靠神戰勝了古實王謝拉之後(代下十四9-15),「就壯起膽來,在猶大、便雅憫全地,並以法蓮山地所奪的各城,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代下十五8),「又招聚猶大、便雅憫的眾人,並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瑪拿西人、西緬人。有許多以色列人歸降亞撒,因見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代下十五9)。以色列王巴沙為了阻止百姓歸順亞撒王(代下十五8-9),所以於亞撒執政第十六年占領了便雅憫的拉瑪,控制猶大與以色列的邊境,阻止北國的百姓歸向耶路撒冷,也作為威脅耶路撒冷的基地。
【王上十五18】「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里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仆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里去,」
【王上十五19】「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王上十五20】「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
【王上十五21】「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
【王上十五22】「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準一個推辭,吩咐他們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 「希旬」可能就是所羅門的敵人「利遜」(十一23),在所羅門晚年自立為亞蘭王。「便·哈達」(18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哈達神的兒子」,指便·哈達一世。許多亞蘭王都叫便·哈達,亞哈時代有便·哈達二世(王上二十1),約阿施時代有便·哈達三世(王下十三24)。
- 「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20節)都在加利利海的北方。北國以色列的兵力集中在南方拉瑪附近,亞蘭王趁機攻破了北方,巴沙只好退兵保衛首都得撒(21節)。
- 「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22節)位於拉瑪的北面。巴沙退兵之後,亞撒王利用巴沙留下的建築材料修築米斯巴和迦巴,把邊界向北推移到天然屏障蘇韋尼特旱溪峽谷。
- 巴沙抵擋神,阻止北國的百姓歸向耶路撒冷(17節),因此惹動亞撒「行得愚昧」(代下十六9),「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里所剩下的金銀」(18節)都送給亞蘭王結盟。亞蘭人自從被大衛打敗以後(撒下十19),一直在尋求機會重新崛起(十一25)。現在猶大送上金銀、壯大了他們的力量,以色列忙於內戰、暴露了空虛的北方,這兩樣都給亞蘭的崛起提供了最好的機會。從此以後,亞蘭成為南北兩國長期的對手(王下十三22;十六5),經常給神的百姓制造難處,一直到被擄巴比倫(王下二十四2)。實際上,是神允許巴沙挑起內戰,又允許亞撒將屬於神的金銀用來扶持亞蘭,因為神要興起亞蘭作為管教祂百姓的器皿(十九15)。
【王上十五23】「亞撒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
【王上十五24】「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里。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 在亞撒統治的最後三年,他兒子約沙法可能和他共同作王執政。「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二十二43)。
- 《歷代志》用了三章的篇幅,詳細記載了亞撒的事跡(代下十四1-十六14)。包括他在執政第十年,靠神以少勝多,打敗了古實王謝拉,神差遣先知亞撒利雅鼓勵他(代下十五2-7),使他「壯起膽來」(代下十五8)大大覆興;也包括他在執政第十六年,用人的方法與亞蘭聯盟,逼退以色列王巴沙,神差遣先知哈拿尼責備他(代下十九7-9),他卻「因此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里」(代下十六10)。最後還指出,「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十六12),對神的信靠之心漸漸減弱。
- 以上這些重要的細節,卻被本書忽略了,因為在《列王紀》中,第十五、十六章所記錄的列王都是歷史舞台上的配角,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預備第十七章神差派先知以利亞出場(十七1)。亞撒在這場歷史大戲中的作用,是「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里所剩下的金銀」(18節)都送給亞蘭王,用屬於神的金銀扶持亞蘭,使亞蘭成為神管教百姓的重要器皿(十九15)。《列王紀》在所羅門之後提到亞蘭的篇幅,是《歷代志》中的四倍。聖靈要借著以色列與亞蘭的爭戰向我們顯明:神從來都沒有放棄挽回活在愚昧中的北國百姓,所以「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何六1)。
【王上十五25】「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王上十五26】「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十四20),死後「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十四20)。亞撒在「耶羅波安二十年」(9節)的七月以後登基,因此,拿答可能在耶羅波安二十二年的正月和七月之間登基,仍然算為「猶大王亞撒第二年」(25節)。
- 拿答可能於即位當年的七月和第二年正月之間被殺,此時是「猶大王亞撒第三年」(28節),作王的時間雖然算為「二年」(25節),但實際上不到12個月。
- 「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26節),就是效法耶羅波安拜金牛犢,用似是而非的偶像來代替神。
【王上十五27】「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王上十五28】「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篡了他的位。」
【王上十五29】「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借祂仆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王上十五30】「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惹動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
【王上十五31】「拿答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 「基比頓」(27節)原來是但支派境內的利未人城邑(書二十一23),位於非利士平原和猶大山地的交界處,此時卻被非利士人占領。北國以色列此時已經強盛到一個地步,可以南下攻擊非利士人、收覆基比頓。但離開了為他們爭戰的神,這場攻城戰過了24年還沒打贏(十六15),反而兩次成為北國將領發動政變的地方(28節;十六17)。
- 神已經兩次差派先知警告耶羅波安(十三2-3;十四7-11),但耶羅波安不但自己犯罪,還「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30節)。現在,「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路十七1-2)。巴沙殺了耶羅波安家的男丁,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十四10)。
- 神要除去的是「屬耶羅波安的男丁」(十四10),使耶羅波安家再沒有男丁可以繼承王位;巴沙卻「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29節),越過了神的界限,因此,神照樣要懲罰巴沙(十六7)。
【王上十五32】「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王上十五33】「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王上十五3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 巴沙是北國的第二個王朝。在巴沙的統治期間,正式以「得撒」(33節)為首都,繼續耶羅波安的金牛犢敬拜(34節),而且變本加厲地與猶大爭戰,阻止百姓歸向耶路撒冷的聖殿(17節)。
- 耶羅波安王朝雖然滅亡了,但是他發明的新宗教卻留了下來,因為有利於北國諸王鞏固自己的統治。「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34節),這句話從此就成為對所有北國諸王的評價,北國以色列離神越來越遠。人來到聖殿敬拜神,不一定會親近神;但離棄了聖殿敬拜金牛犢,必然會離棄神。同樣,經常參加教會敬拜的信徒未必愛主,但人若不肯活在教會中、不肯放下自己想象的金牛犢,必然會離真神越來越遠。